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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成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市場管理委員會答記者問

2016-08-26 21:17 來源: 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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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市場管理委員會在廣州市成立。就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有關問題,記者在廣州採訪了國家能源局有關部門負責人。

1.為什麼要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

答: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是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具體體現,是完成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工作的必然要求。《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為了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各方意願,建立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組成的市場管理委員會。

2.市場管理委員會是一個什麼機構?

答:市場管理委員會是一個由在交易機構註冊的相關市場主體按類別選派代表組成的自治性議事協調機構,主要在電力市場建設和運營等方面工作發揮重要作用。

3.市場管理委員會具有哪些職責?

答:根據《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一是研究討論交易機構組建方案和章程;二是研究提出電力市場建設建議,參與起草(修訂)、研究討論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及相關實施細則;三是研究推薦交易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四是組織召開相關會議,研究討論涉及市場主體利益的重要事項,聽取市場主體訴求,提出合理意見建議;五是監督電力市場運營情況和交易規則執行情況,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監管機構和電力交易中心反映;六是根據工作需要,由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授權履行其他職責。

4.市場管理委員會如何構成?

答:根據《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市場管理委員會主要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按類別選派代表組成。根據上述市場主體意願,可以選派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第三方機構代表參加市場管理委員會。

對於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而言,其主要負責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略,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地方政府間框架協議,開展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促進省間餘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因此,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由相關送電省份、受電省份政府代表或政府推薦的企業代表參加市場管理委員會。

5.市場管理委員會議題如何産生?

答:市場管理委員會議題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産生:一是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認為必要的;二是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聯名提議的;三是電力交易中心根據運營需要提出建議的;四是市場管理委員會專業工作組建議的;五是市場管理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建議的;六是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外的市場註冊成員可通過電子郵件、面談等方式提出申請,經相關專業工作組研究論證後建議的。

6.非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市場主體,比如中小型發電企業、工商用戶及售電公司,其訴求怎麼通過市場管理委員會表達?

答:對於在電力交易中心註冊的市場主體,它雖然不是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但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參與市場管理委員會,表達其訴求:一是參與推選所在類別的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代表,選擇具有廣泛代表性、能夠合理反映所在類別訴求、具有履職能力的合格代表。二是通過電子郵件、面談等方式向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或各專業工作組提出意見建議,形成議題後,提交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

7.市場管理委員會會議如何召開?

答:市場管理委員會會議由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原則上,市場管理委員會會議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出席方可舉行。對於涉及交易機構章程和運營規則等重大議題,應由全體成員出席,並邀請政府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派員參加會議。

對於會議形式,一般應召開現場會議。在保障各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也可通過視頻、電子郵件、書面意見等方式召開。

8.市場管理委員會會議如何形成決議?

答:會議決議原則上經市場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協商一致後形成。會議決議若無法達成一致,實行按市場主體類別投票表決等合理議事機制。

9.市場管理委員會決議形成後如何執行?

答:涉及電力交易機構章程和交易規則等重大事項的決議,由電力交易機構報政府相關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批准後執行。其他事項,經市場管理委員會表決通過的,由電力交易機構報政府相關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備案後執行。

10.政府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能否對市場管理委員會的決議行使否決權?

答:《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規定,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派員參加市場管理委員會有關會議,對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結果可以行使否決權。行使否決權是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職能的需要。一是行使否決權有明確的依據。只有當市場管理委員會的審議結果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或損害了市場公平和社會公共利益時,才能行使否決權。二是行使否決權有嚴格的程序。行使否決權應經過相應的法定程序,以正式的書面文件提出否決的事項及依據。

11.如何完善市場管理委員會制度?

答:建立市場管理委員會,是借鑒了國外成熟電力市場的經驗做法。當前,市場管理委員會制度還處於探索階段,需要各地通過實踐不斷完善,充分發揮好協調議事功能。一是在市場管理委員會組成類別和代表人選方面,要完善類別構成,逐步增加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等市場主體類別,逐步實現由各類別市場主體以適當形式民主推選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二是在議事制度建設方面,要建立合理的議事規則,實行按市場主體類別投票表決制度,避免一言堂和“被代表”。三是在市場管理委員會議事能力建設方面,要設立一些必要的專業性工作小組和專家委員會,提高市場管理委員會議事能力。

12.各地電力交易機構是否都應成立市場管理委員會?

答:市場管理委員會是由各類別市場主體代表組成,能夠充分反映各方意願,協調各方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形成公平、公正、公開和規範的電力市場環境,有利於積極穩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因此,各地不管是否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中心,不管是按何種組織形式組建的電力交易中心,只要開展了電力市場化交易,均應抓緊時間組建相應的市場管理委員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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