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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2016-08-31 09:25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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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民政廳近日印發《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對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進行調整。個人繳費方面,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繼續實行動態調整,一、二、三檔個人繳費標準分別按上年度自治區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上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和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取整確定。繳費標準為:一檔90元,二檔250元,三檔505元。

財政補助方面,2016年,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補助標準由2015年的432元調整到472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00元,自治區財政對川區補助103元、山區補助155元、農墾生態移民補助172元;市、縣(區)財政對川區補助69元、山區補助17元。自治區財政對遷入川區的生態移民執行山區補助標準。

特困人群民政資助方面,2017年,民政部門對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年資助標準由2016年的50元調整為60元;對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貧困家庭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員、民政部門發放高齡老人津貼的人員、重點優撫對象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年資助標準由2016年的84元調整為90元。

特困人群財政補助方面,2017年,對城鎮成年特困人員自治區財政補助15元、市縣財政補助15元;對城鎮未成年特困人員中央、自治區財政各補助5元。對農村成年特困人員自治區財政補助45元、市縣財政補助15元;對農村未成年特困人員自治區財政補助10元;自治區財政對城鄉特困人員的大額醫療保險補助標準60元。

在個人繳費方面,通過民政資助和財政補助,使城鄉殘疾人員、低保對象等群體個人少繳費參保;使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城鄉貧困家庭中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員、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離休幹部遺孀等群體個人不繳費享受三檔醫保待遇。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可以選擇一檔或三檔繳費,其中按一檔標準繳費後,享受二檔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記者 馬欽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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