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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滯後要抓緊修訂

2016-09-01 21: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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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記者譚謨曉、趙曉輝)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表示,《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在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平上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但與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現狀和全球公司治理新的原則與標準相比已明顯滯後,要抓緊修訂。

8月31日至9月1日,中國證監會、中國上市公司協會舉辦了上市公司治理國際研討會。劉士余在會上説,中國的企業改革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踐證明,高水平的上市公司治理標準決定著上市公司質量,是保障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他表示,我國2002年借鑒經合組織《公司治理原則》與有關國家實踐制定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已明顯滯後,作為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的倡導國和支持國,我國要抓緊修訂《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努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架構,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準,促進上市公司提升質量,夯實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服務中國和全球經濟發展。

劉士余説,完善我國公司治理,既要立足於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等制度安排,又要對接國際新的原則與標準,通過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來解決“形似而神非”的問題。要緊緊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與及時全面這個牛鼻子,加強對上市公司董、監、高三個層面人員的持續動態培訓。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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