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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通報“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首批督辦案件

2016-09-02 08:45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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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國家文物局通報了“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2016-2018)” 第一批督辦的4起法人違法案件。這4起案件均為不可移動文物本體被損毀、拆除案,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4個保護層級。

湖北省“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是1988年國務院公佈的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鄂豫皖特區蘇維埃政府舊址、國共合作談判舊址等37處文物建築組成。日前,國家文物局接群眾舉報,反映湖北省紅安縣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紅安七里坪革命舊址”中的“國共合作談判舊址”遭違法拆除。國家文物局8月26日派出督察組,會同湖北省文物局現場調查核實。經查,今年6月,連續降雨導致“國共合作談判舊址”建築本體受損,部分屋面坍塌,經紅安縣七里坪鎮黨委、政府集體研究,由七里坪鎮政府組織施工單位,于6月23日將舊址全部拆除,僅保留部分建築構件,並於7月初在舊址原址違法新建“七里坪鎮便民服務中心”,新建建築為三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已基本完工。

河南省商城縣南關是一條商業老街,長約280余米,保存有較為完整的清末商鋪和民居建築群。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佈“南街民居”為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包含53處單體文物建築,4處院落。2012年6月,商城縣人民政府啟動實施南關舊城改造工程,由縣長任工程指揮部指揮長,編制《商城縣南關街民居保護和環境整治設計方案》,由河南省文物局批復同意,明確了南街民居保護措施。但在舊城改造過程中,該方案未予實施,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方整體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築,用現代建築材料取代原有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構件,建成了鋼筋水泥結構“倣古商業街”。

龍家民居位於貴州省黔南州獨山縣城關鎮,建於民國元年,為當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築典範。2002年,由獨山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7月,獨山縣政府引進貴州銀象乾坤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中央城”房地産項目,建設地塊緊鄰龍家民居。獨山縣文物部門于2015年12月發出《關於做好對龍家民居文物本體保護的告知函》,告知建設方應在完善文物保護措施後方可施工。2016年8月初,獨山縣文物部門發現,建設方施工導致龍家民居圍墻倒塌,即向貴州銀象乾坤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月19日上午,獨山縣文物部門接舉報,施工方施工再次造成圍墻倒塌,立即前往阻止,聯絡施工方要求停工。當晚20時左右,龍家民居被強行拆毀。

哈爾濱市雙城區東北隅劉亞樓舊居、東北民主聯軍前線指揮部衛生所舊址、東北民主聯軍前線指揮部警衛連舊址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均是《雙城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中的文物。2016年6月底,哈爾濱市雙城區劉亞樓舊居等7處不可移動文物遭違法拆除。經查,今年上半年,雙城區人民政府致函哈爾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請求拆除該7處不可移動文物。6月24日,哈爾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復函雙城區人民政府,明確要求原址保護或遷移保護,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拆除。6月25日,雙城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接群眾舉報,核查發現7處不可移動文物已遭拆除。

“這4起法人違法案件,文物損失嚴重,後果觸目驚心,涉嫌刑事犯罪,群眾難以接受,國家文物局均已致函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議,或責成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向省政府報告,由上級人民政府提級查辦,目前均處於調查處理過程中。”國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長劉銘威表示,這4起案件警醒我們,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治理法人違法任重道遠。

據介紹,這4起案件涉及了破壞損毀文物本體、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違法建設、開發建設導致文物消失、革命文物損毀等5種案件類型;暴露出個別地方在執法巡查、案件報告制度上存在疏漏;國家文物局從強化責令改正、完善兩法銜接、加強責任追究等角度提出了督辦要求。

國家文物局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擔負起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對歷史文化遺産心存敬畏,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恪盡職守,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加強文物保護力度。同時,國家文物局也希望社會各界對文物保護加強監督,並歡迎大家撥打“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國家文物局將繼續公開通報專項整治行動督辦的重大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嚴格督察,形成聲勢,營造氛圍,形成震懾,進一步推動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郭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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