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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金融“組合拳”助力綠色經濟發展——訪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2016-09-02 20: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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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 申鋮、韓潔)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稱,研究提出設立綠色發展基金,並通過運用財政政策支持綠色金融體系建立健全。

未來財政政策如何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綠色發展基金將扮演何種角色?記者2日採訪了財政部相關負責人。

以市場化原則激勵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産業

問:從財政角度,如何看待綠色金融發展?

答:“綠色”是我國五大發展新理念之一。《指導意見》對構建綠色金融體系進行了全面部署,將有效增加綠色資金供給,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綠色金融首先是個市場化的制度安排,發展綠色金融就是要以市場化原則引導激勵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産業,鼓勵金融機構提供更多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

綠色金融的發展,從根本上要依靠社會力量,政府應側重構建公平、高效的市場環境。

中央財政多維度助力綠色産業

問:在促進綠色産業發展方面,財政領域採取了哪些舉措?

答:財政部一直高度重視綠色環保領域的發展,並從多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

具體來看,在財政直接投入方面,中央財政主要對綠色産業給予直接資金支持,設立了“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等多項節能環保領域專項資金,對於環保領域也制定了多項稅收方面的鼓勵、引導或約束政策。

根據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2015年中央本級的節能環保支出為400.41億元,比上年增長16%。2015年全國環保財政支出為4803億元,比2014年增長26%。

在綠色金融發展方面,中央財政主要是針對資金使用端給予定向支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比如對成品油質量升級項目貸款、林業貸款等給予貼息等。

推動設立國家和區域綠色發展基金

問:下一步,將如何繼續推動構建綠色金融體系?

答:未來將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手段,促進建立有利於綠色金融發展的正向激勵機制,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領域。針對《指導意見》提出的一些財政政策措施,下一步將積極貫徹落實。

具體來看,未來將整合現有節能環保等部分專項資金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投資綠色産業,體現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和政策信號作用。

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的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産業發展。綠色産業基金將以市場化方式運作,有效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還將落實好綠色金融領域的有關財政政策,包括按規定進行財政貼息、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積極推動綠色産業發展,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此外,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有效利用國際平臺交流經驗、提升能力,積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引資引智,助力國內綠色金融和綠色産業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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