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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考統考科目將從6科減少到3科 考生負擔減輕

2016-09-07 16: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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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9月7日電(記者 王凱蕾)記者7日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廣東高考統考科目將從6科減少到3科。

廣東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和《關於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按照文件規定,2021年,廣東高考統一考試科目將從6科減少到3科。高考生在統一考試中,考語、數、外。並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中,選擇三門,在高中三年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與高考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合成高考總成績,作為高校錄取成績依據。

文件稱,高中學考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學科的規定學時,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

文件規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類型。合格性考試科目主要是考核學生學習高中課程學業情況,其成績可作為學生高中畢業的依據,等級性考試科目主要是考核學生學科特長,其成績是高校特別是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重要組成部分,將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14門。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門科目,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其中,不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為合格性考試科目,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科目是等級性考試科目。

文件規定,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不用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用統一高考相應科目考試成績來替代學考成績。參加等級性科目考試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學生可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有關專家稱,學考制度建立後,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的3科等級性考試分散在高中3年期間進行,學生學業負擔和備考壓力會有所減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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