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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2016-09-20 16:51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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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中考改革 發揮正確導向 促進素質教育實施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簡稱中考改革)的總體思路是什麼?如何理解改革的目標和任務?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辦法與以往有何不同?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

1.記者:社會各界對中考改革十分關注,請介紹一下《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當前推進中考改革十分重要和緊迫。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強調:“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明確了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近年來,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一些地方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錄取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值得總結推廣。同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也還存在著招生錄取唯分數論、招生行為不規範等突出問題,亟待破解。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推進中考改革,更好地發揮其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的正確導向作用,促進教育公平。

2.記者:中考改革涉及諸多方面,需要進行系統設計,請談一談這次改革的總體思路。

答:這次改革的指導思想,就是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改革的總體思路,概括起來主要是“強化導向,促進公平,合理分流,積極穩妥”。

強化導向就是堅持育人為本,充分體現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的性質和特點,與高考改革相銜接相協調,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人才選拔的要求和人才培養的目標、過程相一致,形成育人合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促進公平就是堅持客觀公正,規則面前人人平等,讓考試招生的各個環節在陽光下運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機會。

合理分流就是堅持普職並重,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考試招生,為學生提供多樣選擇機會,促進普職協調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各級各類人才培養的需要。

積極穩妥就是堅持繼承創新,有序推進各項改革,重大改革先行試點,逐步總結推廣。尊重地方差異,因地制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實踐。

3.記者:這次改革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這次改革的目標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務:包括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招生錄取辦法、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4.記者: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主要功能是什麼?與傳統意義上的中考是什麼關係?

答:《指導意見》提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既是學生初中畢業又是升學的基本依據,明確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多重功能。

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重復備考的負擔和壓力。近年來許多地方進行了“兩考合一”的探索,但名稱、要求不一,這次進行了統一規範。對於個別尚未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這次改革也給予了緩衝期,要求他們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過渡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5.記者:這次改革是如何處理“全科開考”和不增加學生負擔的關係?

答:將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目的在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引導學生打好共同基礎,確保義務教育的基本質量。

為防止增加學生負擔,這次改革進行了綜合設計。在考試內容上強調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在成績呈現方式上, 提出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在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和數量上,要求在語文、數學、外語3科以及體育科目之外做到文理兼顧、負擔適度,不是把所有的考試科目都納入錄取計分總成績,沒有納入總成績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即可。同時提出,各地可針對不同學科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具體的考試方式和方法。

6.記者:這次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有什麼新的要求?如何保證客觀真實?

答:經過多年實踐,各地初步建立了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這次改革又進行了完善。一是在評價內容上,要求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努力把黨的教育方針落實落細。二是在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充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特點。三是在評價程序上,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遴選典型事實材料、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做到程序嚴謹,方便適用。四是在結果使用上,實行誰使用誰評價,由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

在嚴格程序、評用分開的同時,還特別強調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綜合素質評價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保障客觀真實。

7.記者:高中招生錄取看什麼,大家非常關心,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將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逐步總結推廣。

綜合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一是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學科,具有基礎性和工具性,統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同時,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由試點地區確定其他納入錄取的計分科目,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增加學生負擔。除此之外,要求將體育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鍊。二是關注個體差異。這次改革提出,在每門課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給學生適當的選擇權,主要考慮是在保證學生全面發展的同時,揚長避短,發展學生優勢特長。北京市等地方在這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三是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作用。明確要求試點地區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破解唯分數。

近些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地普遍指導初中學校建立起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山東濰坊、湖南長沙等地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依據,雖然具體方式不同,但已經納入招生錄取的體系中,取得了積極效果,為開展更大範圍的試點提供了有益經驗。

8.記者:探索給學生一點自主選擇的機會,該如何避免學生偏科?

答:《指導意見》提出,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計分科目的機會。改革試點主要基於尊重學生個體差異的考慮,嘗試在保證學生全面發展的同時,發揮學生的學科優勢,促進學生發展興趣愛好。

這項改革試點有三個重要前提:一是以學生全面發展為基礎。由於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這就要求學生必須參加所有科目考試,可以選擇的只是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科目外的其他“錄取計分科目”。因此,沒有選擇的科目也不能“不學”、“不考”。二是建立在學業水平考試各門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不僅所有科目 “要學”、“要考”,而且都要達到“合格”。三是注重文理兼顧。為了防止出現偏科,學生在選擇錄取計分科目時,要做到文理兼顧,不能只選文科類科目,也不能只選理科類科目。

9.記者:這次改革對考試招生加分是如何規範和完善的?

答: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統一部署,《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一是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二是要求各省組織對本地區加分項目和分值進行清理和規範,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10.記者:取消有關加分項目後,如何繼續鼓勵學生發展興趣特長?

答:為了鼓勵學生發展興趣特長,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項目的同時,要求將相關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招生錄取時作為參考。

《指導意見》還專門提出,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這也是為了鼓勵發展學生興趣特長。

11.記者:此次中考改革對於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招生、惡性爭搶生源等行為是怎麼規定的?

答:近年來,各地積極規範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的地方和學校對此不夠重視,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擾亂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應當加強管理。為此,《指導意見》提出,要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規定,規範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明確招生範圍、招生規模等基本要求,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地特別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這一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端正學校辦學思想,加大監管力度,為學校的公平競爭、為高中教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12.記者:如何確保中考改革的各項要求能夠落到實處?這次改革的時間和進度是怎麼安排的?

答:為積極穩妥有序推進中考改革,保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指導意見》明確了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安排。一是加強省級統籌管理。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選擇有條件的地市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積極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制訂中考改革實施意見,2017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二是以地市為主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一般由地市組織實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制定具體的中考改革實施方案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三是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試點地市仍執行原來的考試招生辦法不變。哪些地市進行試點由自己確定。四是總結經驗,逐步推開,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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