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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進一步加強“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2016-09-20 21:50 來源: 糧食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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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糧安工程”
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糧財〔2016〕2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航工業集團公司:。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糧食流通産業發展的資金投入和項目建設力度,支持各地和中央企業實施“糧安工程”建設,提高糧食流通安全保障能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項目建設中,個別企業也出現了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揮霍浪費、盲目投資、截留挪用等違規甚至違法問題。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意義

“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是指納入“糧安工程”建設規劃範圍的各類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包括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資金、“危倉老庫”維修改造資金、糧食質檢體系建設資金、糧庫智慧化升級(行業信息化)資金、糧食應急網點建設資金等;從資金來源看,既包括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或中央預算內投資,也包括地方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配套資金和社會投入資金、項目建設單位自籌的各項資金。

實施“糧安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要戰略部署,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守底線”工程。抓好“糧安工程”建設,對於提升糧食流通現代化水平、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新戰略,不斷深化糧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緊抓住國家大力推進現代糧食流通産業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依法合規開展項目建設,依規依紀管好用好項目資金,進一步提高企業糧食收儲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促進糧食産業經濟發展,增強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強“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

(一)規範項目招投標、建設和竣工驗收

各地糧食部門和中央糧食企業要嚴格落實投資計劃執行和項目實施監管的主體責任。要督促項目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法律法規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認真開展項目設計、基建施工、工程監理、設備採購等項目招投標或政府採購工作,按規定擇優選定施工單位和貨物、勞務提供單位。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和工程監理制度,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確保項目建設質量,推進計劃執行和規範資金使用,及時協調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避免出現“半拉子”工程或建設規模減少、建設標準降低等問題。同時,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範和制度,做好項目檔案管理。項目建設完成後,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糧油倉庫工程驗收規程》等相關標準規範,認真做好項目驗收和資産入賬登記,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請項目審批(備案)部門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二)加強建設項目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

各地糧食部門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爭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積極籌措“糧安工程”建設項目資金,地方承諾配套資金要及時足額到位。企業自籌資金要有效降低融資成本。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中央預算內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5〕525號)、《“糧安工程”危倉老庫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5〕260號)及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等有關規定,科學、規範制定投資計劃,依法、合規、節約、有效使用管理資金,堅決防範和杜絕出現違反財經紀律和建設資金管理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擠佔和挪用,確保專款專用。要建立健全項目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在項目竣工驗收的基礎上進行績效評價。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各地糧食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與同級財政、發展改革、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密切配合,對“糧安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開展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針對不同時期的重點任務和突出問題不定期開展專項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國家糧食局也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配合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和中央企業開展督導檢查,對資金不落實或使用管理不規範、投資計劃執行和建設進度慢等問題,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並限期整改。同時,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今後項目投資計劃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對“糧安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和企業負責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造成資金擠佔挪用、損失浪費等不良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此外,近年來國有糧食企業減虧增盈勢頭向好,各地要切實加強企業盈餘資金使用管理。要規範資金用途,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用於繳納欠繳的職工社會保險費和解決職工安置、經營性虧損挂賬等歷史遺留問題;要統籌用於企業改制重組、土地確權、擴大經營規模、改造技術設備、延伸産業鏈條、實施“互聯網+糧食”等方面,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要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合理改善職工收入狀況,讓職工共享企業改革發展成果。要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完善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範會計核算,不得虛列成本、隱瞞財産和收益,嚴禁搞賬外賬或設置“小金庫”。嚴禁揮霍浪費,不得盲目用於與企業發展無關的經營投資等。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守財經紀律,合理、節約使用資金,同時注重發揮廣大企業職工的積極性,通過提升生産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技術創新等挖潛增效措施,降低企業費用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促進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的刀刃上,發揮實實在在的效益。

國家糧食局
2016年9月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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