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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規範網約車價格不能全靠“用腳投票” 

2016-09-22 11: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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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9月22日電(記者 段續)漲價,是近一段時間以來網約車乘客的共同感受。有一種觀點認為,對於網約車漲價不必太過擔心,要相信乘客有“用腳投票”的能力對網約車漲價進行制衡。這種看法有道理,但不全面。把規範網約車價格完全寄希望於消費者“用腳投票”,很可能養癰成患。

網約車漲價背後,是市場格局的深刻變化:滴滴優步合併後,從幾大平臺分庭抗禮到個別平臺一家獨大。在這樣的格局下,處於優勢的單個平臺某種程度上已經具備了主導價格的能力,乘客即使用腳投票,其議價能力也極其有限。

出行帶有剛需色彩,網約車具有明顯的公共服務屬性。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服務行業,價格形成機制務必公開透明,而且需要企業、監管部門和消費者等各利益相關方參與,僅靠“用腳投票”進行市場自我調節,放鬆政府監管,容易積累市場風險。

消費者對於網約車漲價的擔心在於花錢更多。而監管部門則應更加關注網約車平臺巨頭合併可能産生的壟斷及其危害。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業內巨頭合併一旦形成壟斷格局,發揮壟斷優勢,就可能會損害公眾利益。漲價只是壟斷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壟斷的危害遠不止于漲價。

雖然目前幾大網約車平臺合併尚未被有關部門判定為壟斷,漲價有平臺彌補前期補貼,追求盈虧平衡的因素。但滴滴等平臺作為網約車市場上的龐然大物,其市場行為、服務質量、價格水平應該更優更強,這是行業龍頭企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推卸不得。

既要企業嚴格自我要求,更要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不能借著“交給市場”的名義而偷懶。維護各個經濟主體間公平競爭,防止某一兩家企業形成壟斷,這是良性市場環境追求的目標。打擊壟斷的關鍵還是在監管,而不是僅憑老百姓“用腳投票”。

對網約車這一開放市場的管理,無疑具有標桿意義。有效的管理需要多方協作——既要發揮企業的主動性、創造性,又要尊重乘客“用腳投票”的市場力量,還要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嚴格履行監管職能。網約車各利益相關方各司其職、聯合發力,是形成和維護網約車市場良好秩序的必由之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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