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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生缺陷患兒將獲救助

2016-09-30 10:0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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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婦幼健康中國行-走進福建”暨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啟動儀式在福州羅源舉行。

今年,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司與中國出生缺陷干預救助基金在12個省開展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對0-14周歲(含14周歲)臨床診斷的遺傳代謝病的貧困患兒診療費用給予救助,資助其進行疾病診斷,防止病程繼續發展和致死致殘等嚴重並發癥的發生。我省是該救助試點項目省份之一。福建省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管理單位是福建省婦幼保健院,9個設區市婦幼保健院或兒童醫院將設立項目實施單位,具體負責信息審核、救助資金髮放及回訪等工作,並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轉診體系和救助制度。出生缺陷救助試點項目救助對象需滿足以下條件:對0-14周歲(含14周歲)臨床診斷的遺傳代謝病的患兒;家庭經濟困難;診療費用的自費部分大於3000元;通過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報銷比例達到90%的病種除外。相關專家介紹,常見遺傳代謝性疾病包括苯丙酮尿症、甲狀腺功能低下症、希特林蛋白缺乏症等。(記者 林麗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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