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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國對普通化粧品免徵消費稅

2016-09-30 21: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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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韓潔、申鋮)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30日發佈通知,為引導合理消費,經國務院批准,我國自10月1日起調整化粧品消費稅政策,其中對普通美容、修飾類化粧品免徵消費稅,高檔化粧品消費稅稅率由30%下調為15%。

兩部門在當天發佈的《關於調整化粧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關於調整化粧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中明確了調整的具體內容。

根據上述通知,10月1日起,我國將取消對普通美容、修飾類化粧品徵收消費稅,將“化粧品”稅目名稱更名為“高檔化粧品”。徵收範圍包括高檔美容、修飾類化粧品、高檔護膚類化粧品和成套化粧品。徵收稅率調整為15%。

通知明確,高檔美容、修飾類化粧品和高檔護膚類化粧品是指生産(進口)環節銷售(完稅)價格(不含增值稅)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張)及以上的美容、修飾類化粧品和護膚類化粧品。

此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也發佈《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部分商品範圍的通知》,明確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中稅目3中“化粧品”的名稱調整為“高檔化粧品”,徵稅商品範圍與徵收消費稅的高檔化粧品的商品範圍一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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