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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將制定職業農民認定標準 加快實用人才培養

2016-10-04 15:5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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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辦公廳近日出臺《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將推進現代學徒制、“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在職業院校、技工院校中推行“校企雙制、工學一體”的辦學模式,探索建立學歷畢業文憑加職業資格證書培養制度;加快農村實用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培養,依託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定向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研究制定職業農民評價認定標準。

實行一定數量高層次人才專用編制,專編專用、人退編收,在高校、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試行“人員控制數”等管理辦法;健全人才評價考核體系,改革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清理減少準入類職業資格並嚴格管理,推行水平類職業資格評價市場化、社會化,放寬急需緊缺人才職業資格準入。

意見還提出,建立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先落戶制度;制定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從非公有制單位和臨時工中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工齡計算辦法,實行工齡連續計算;逐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銜接辦法,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

對省屬事業單位引進的符合人才引進指導目錄條件的人才,在閩工作期間由省財政廳給予每月2000元生活津貼,連續發放5年,給予正高職稱人員每人18萬元住房補貼、副高級職稱人員或博士每人14萬元住房補貼;省屬國有企業可參照執行,補貼費用由所在企業列支。引進人才可按規定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各地可在貸款最高額度上予以一定優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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