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新規來了,“銀發旅行團”能否好玩不遭罪?

2016-10-08 17:40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10月8日電(記者 毛一竹 呂光一)剛剛過去的國慶長假,成為《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範》實施後的第一大考。記者採訪發現,大部分旅行社出於成本考慮並未專門增設“老年團”,低價旅行團仍然吸引了大批“銀發族”。

坐車9個小時參觀20分鐘、打著逛景點的旗號大賣保健品……種種亂象不時發生。在老齡化日趨加快的形勢下,“銀發旅行團”能否好玩不遭罪?

旅行社不“接招” 新規範“叫好難叫座”

國家旅遊局批准公佈的《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範》規定,旅行社不得拒絕60周歲以上的老人參團。出發前,應採集老年遊客健康狀況等信息,75歲以上老年遊客應請成年直系家屬簽字。

然而,記者詢問了廣東、上海、瀋陽的4家旅行社,他們對老年人出遊的態度都比較謹慎。有3家旅行社表示,如果老年人在70歲以上,需要提供健康證明、親屬陪同或必須購買保險。一家旅行社直接表示,不接收70多歲的老年人出境遊,很多項目他們玩不了。

兩年前,78歲的李婆婆跟團參加馬來西亞、文萊5日遊,旅行期間在馬來西亞乘坐快艇時受傷,後經鑒定為十級傷殘。李婆婆為此將旅行社告上法庭,並要求經濟賠償。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旅行社未完全盡到對李婆婆的安全保障義務。而李婆婆作為年近八旬的老人,應當知道海上乘坐快艇顛簸時可能帶來的損害後果,卻仍選擇乘坐快艇參加遊玩項目,也存在過錯。法院認定,旅行社承擔30%的責任。

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直言:“老年團風險大,大家都不願意做。特別是新規範出來後,老年團的成本高了很多,收費應該上漲,但一些老年人喜歡低價團,很難解決這個矛盾。”

針對老年團的安全風險問題,新規範規定,旅行社要準備《安全告知書》一式兩份,並當面為老年遊客逐條講解。待老年遊客理解具體內容後簽字,組團社和老年遊客各留存一份。不少遊客和旅行社工作人員認為,這一做法落實後,可以減少意外風險。

旅遊消費陷阱多 老年遊客“步步驚心”

部分專家認為,由於旅遊市場開發不完善,國內不少旅行社還處於低價競爭的“野蠻生長”階段,缺乏“高大上”的、定制化的“銀發旅行團”。因此,許多老人的出遊成了“花錢買罪受”。

——廉價旅行團成了“上當之旅”。

新規範規定,老年旅行團行程上應節奏舒緩,連續乘坐汽車時間不應超過兩小時。每個景點應安排充裕的遊覽時間,且連續遊覽時間不宜超過3小時。交通上,乘坐火車或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應安排臥鋪,且宜儘量安排下鋪,客車上應配備輪椅、拐杖等輔助器具。但是,一旦跟了廉價旅行團,這些都成了泡影。

“每人950元,全程無自費”。一看到7天能玩遍山東半島7個城市,吉林省吉林市的王先生心動了,加上老同學們一攛掇,來了一場説走就走的旅行。

然而,7天跑下來,60歲的王先生最深切的感受就是“上當了”。“參團的大部分都是60歲上下的人,有時在路上坐大巴一坐就是八九個鐘頭。導遊帶去的景點都是免費景點,一天看兩個,一個景點二三十分鐘。大部分時間都在趕路。住的賓館臟亂差,飯菜質量更不用説了……”王先生很氣憤。

——旅遊做幌子大賣保健品。

廣東省直機關一名退休老人告訴記者,有的旅行社帶著老人去景點旅遊,到了才發現根本不是景點,全是賣保健品的,不買保健品根本走不掉。

——配套服務拖後腿。

一些老年遊客反映,有時候跟團去了偏僻景點連藥都買不到,跟導遊説也沒用,旅行社也沒有配備常用藥品。

——好看的景點要自費。

新規範規定,旅遊産品一價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費項目。但實際上,很多好看的景點都要單獨自費。眼看著美景在前,很多人都會禁不住誘惑再多花一份錢。

消費需求亟待開發 老年人權益需加強保護

廣東省社科院旅遊研究所所長莊偉光認為,老年人對旅遊服務的要求更高更特殊,新的旅遊服務規範對旅遊業的快速發展很有必要。可能短時間內一些旅行社會覺得無所適從,經過市場的洗禮、淘汰,應該會有旅行社去主動發掘老年遊客的消費需求。

莊偉光説,沒有良好的生活保障,老年人才會去選擇低價旅行團。如果生活保障提高了,願意花錢享受生活,相應的服務機構自然會提供高端服務。

此外,專家認為,要繼續加大力度打擊涉老年人的各類詐騙,同時加強對老年人權益的保護,特別是要做到“事前防範重於事後打擊”。

廣州市中院相關審案法官建議,各地政府可以考慮在街道、居委會、生活小區、家庭建立四級聯動的監管體系,各街道社區成立相關老年人協會組織,以及老年法律援助中心或老年法律事務所,解答老年人的法律諮詢。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