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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網約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網約車增加排量軸距要求、司機需戶籍市民或持有居住證

2016-10-08 21: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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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10月8日電(記者 毛思倩 胡林果)記者從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獲悉,《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8日公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對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經營服務規範、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其中,對網約車的排量和軸距進行了要求,並要求駕駛員具有深圳市戶籍或者持有居住證,且有3年以上駕齡。

據《暫行辦法》規定,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除應當符合國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深圳市登記註冊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車;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註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兩年;燃油車輛軸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950毫升以上、達到深圳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車輛軸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且發動機功率110千瓦以上、達到深圳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純電動車輛軸距2650毫米以上、續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車輛軸距2650毫米以上、純電驅動狀態下續航里程50公里以上。

據介紹,網約車車輛準入條件的限定,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按照國家關於網約車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定位,明確深圳市網約車的車輛技術條件應高於現行的巡遊車車輛技術條件;二是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和改革開放的窗口,網約車車型應與國際化城市形象相符,保證乘客的舒適性和安全性;三是參考借鑒北京、上海、廣州等國內城市的車輛準入條件設定。

對於駕駛員,《暫行辦法》規定,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駕駛員,除應當符合國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自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的記錄。

據《暫行辦法》,深圳將建立網約車運力規模動態調整機制,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實行政府指導價。此外還規定網約車經營者應將車輛和駕駛員相關信息報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應接入政府監管平臺;網約車經營者應如實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臺發佈的信息內容、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誌、上網日誌、網上交易日誌、車輛行駛軌跡日誌等數據並備份,通過網絡專線的方式傳輸至政府監管平臺,並接收監管平臺反饋的管理信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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