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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

2016-10-11 16:24 來源: 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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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
安委辦〔201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2016年4月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辦〔2016〕3號,以下簡稱《指南》)以來,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迅速貫徹、積極行動,結合實際大膽探索、紮實推進,初見成效。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簡稱雙重預防機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根據《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區、各單位的探索實踐,現就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準確把握安全生産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進一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信息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標。儘快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規範,完善技術工程支撐、智慧化管控、第三方專業化服務的保障措施,實現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領導有力、部門監管有效、企業責任落實、社會參與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産整體預控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強基礎。

二、著力構建企業雙重預防機制

(一)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各地區要指導推動各類企業按照有關制度和規範,針對本企業類型和特點,制定科學的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企業要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採取安全績效獎懲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産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並持續更新完善。

(二)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企業要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對不同類別的安全風險,採用相應的風險評估方法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安全風險評估過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關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險源、勞動密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的人群規模。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其中,重大安全風險應填寫清單、匯總造冊,按照職責範圍報告屬地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繪製企業“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

(三)有效管控安全風險。企業要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針對安全風險特點,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管控。要通過隔離危險源、採取技術手段、實施個體防護、設置監控設施等措施,達到回避、降低和監測風險的目的。要對安全風險分級、分層、分類、分專業進行管理,逐一落實企業、車間、班組和崗位的管控責任,尤其要強化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産經營系統、生産區域、崗位的重點管控。企業要高度關注運營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後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範圍內。

(四)實施安全風險公告警示。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並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管理層和每名員工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範、應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後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要設置明顯警示標誌,並強化危險源監測和預警。

(五)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風險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極易形成隱患,釀成事故。企業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並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要通過與政府部門互聯互通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全過程記錄報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於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向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的同時,制定並實施嚴格的隱患治理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事故隱患整治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停産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及時撤出相關作業人員,必要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響的周邊人員。

三、健全完善雙重預防機制的政府監管體系

(一)健全完善標準規範。國務院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標準規範,其他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業部門要根據本行業領域特點,按照通用標準規範,分行業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規範,明確安全風險類別、評估分級的方法和依據,明晰重大事故隱患判定依據。各省級安全生産委員會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在系統總結本地區行業標桿企業經驗做法基礎上,制定地方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實施細則;地方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標準規範組織企業開展對標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動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二)實施分級分類安全監管。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認真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要結合企業風險辨識和評估結果以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産狀況進行整體評估,確定企業整體安全風險等級,並根據企業安全風險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推行企業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確定不同的執法檢查頻次、重點內容等,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對企業報告的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要通過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屬地基層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和綜合協調,支持、推動企業加快實施管控整治措施,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嚴格依法查處。要制定實施企業隱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勵措施和職工群眾舉報隱患獎勵制度,進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力度。

(三)有效管控區域安全風險。各地區要組織對公共區域內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根據風險分佈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區域安全風險等級,並結合企業報告的重大安全風險情況,匯總建立區域安全風險數據庫,繪製區域“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佈圖。對不同等級的安全風險,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實行差異化管理;對高風險等級區域,要實施重點監控,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城市運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預警,建立完善覆蓋城市運行各環節的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要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應急響應體制機制,優化應急資源配備,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城市運行應急保障水平。

(四)加強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各地區要把安全生産納入地方經濟社會和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尤其是城市地下公用基礎設施如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線等的安全問題。加強城鄉規劃安全風險的前期分析,完善城鄉規劃和建設安全標準,嚴格高風險項目建設安全審核把關,嚴禁違反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在人口密集區建設高風險項目,或者在高風險項目周邊設置人口密集區。制定重大政策、實施重大工程、舉辦重大活動時,要開展專項安全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要明確高危行業企業最低生産經營規模標準,嚴禁新建不符合産業政策、不符合最低規模、採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和工藝要求的項目,現有企業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要責令整改。要積極落實國家關於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産能的政策,推進提升企業整體安全保障能力。

四、強化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撐

(一)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政策引導力度,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以重點行業領域、高風險區域、生産經營關鍵環節為重點,支持、推動建設一批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程、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和隱患治理示範工程,帶動企業強化安全工程技術措施。要鼓勵企業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推動高危行業企業逐步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有效降低安全風險。要大力推進實施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制度,將保險費率與企業安全風險管控狀況、安全生産標準化等級挂鉤,並積極發揮保險機構在企業構建風險管控體系中的作用;加強企業安全生産誠信制度建設和部門聯合懲戒,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促進企業主動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二)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要引導企業將安全生産標準化創建工作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安全生産標準化體系的創建、運行過程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生産標準化創建和年度自評,根據人員、設備、環境和管理等因素變化,持續進行風險辨識、評估、管控與更新完善,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實現雙重預防機制的持續改進。

(三)充分發揮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用。要積極培育扶持一批風險管理、安全評價、安全培訓、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機構,形成全鏈條服務能力,併為其參與企業安全管理和輔助政府監管創造條件。要加強對專業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管,建立激勵約束機制,保證專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規範性、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要支持建設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實施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結果採信制度。要加快安全技術標準研製與實施,推動標準研發、信息諮詢等服務業態發展。政府、部門和企業在安全風險識別、管控措施制定、隱患排查治理、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相關專家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幫助實施。

(四)強化智慧化、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建立功能齊全的安全生産監管綜合智慧化平臺,實現政府、企業、部門及社會服務組織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為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提供信息化支撐。要督促企業加強內部智慧化、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將所有辨識出的風險和排查出的隱患全部錄入管理平臺,逐步實現對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信息化管理。要針對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加強遠程監測、自動化控制、自動預警和緊急避險等設施設備的使用,強化技術安全防範措施,努力實現企業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異常情況自動報警。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週密安排部署。要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內容、方法和步驟,落實責任部門,加強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經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要緊緊圍繞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抓住辨識管控重大風險、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兩個關鍵,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深化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標準、制度和措施落實到位。

(二)強化示範帶動。要加強對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行業管理部門以及企業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使其熟悉掌握企業風險類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辦法、風險管控措施,以及隱患類別、隱患排查方法與治理措施、應急救援與處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大力推進遏制重特大事故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工作,積極探索總結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強化示範帶動。

(三)強化輿論引導。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重要意義、重點任務、工作措施和具體要求,推廣一批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進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隱患突出、事故多發的地區和企業,為推進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創造有利的輿論環境。

(四)強化督促檢查。各地區要加強對企業構建雙重預防機制情況的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和組織專家力量,幫助和指導企業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要把建立雙重預防機制工作情況納入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安全生産目標考核內容,加強檢查指導、考核獎懲,對消極應付、工作落後的,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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