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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舉措釋放高校創新潛力 允許在校
大學生休學創業

2016-10-11 16: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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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0月11日電(記者 劉姝君)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促進高校科技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見》,從擴大高校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管理權限、改進升級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方面提出一系列“鬆綁+激勵”的政策措施,釋放高校科研創新潛力。

在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和促進高校師生創新創業方面,探索建立高校首席研究員制度和專職科研隊伍,福建省人才專項經費每年給予30萬—50萬元科研津貼。高校科研人員在福建省內轉化自主研發成果的,離崗創業年限可從3年延長至5年;建立健全高校彈性學制管理辦法,允許在讀大學生休學創業。

在擴大高校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權限方面,對高校利用自有資金、不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等基本建設項目,由高校自主決策,報主管部門備案,不再審批。

在改進省級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方面,簡化預算編制科目,下放調劑權限;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重,加大績效獎勵力度;明確勞務費開支範圍;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

在推進科技成果在福建轉移轉化方面,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外,高校自主決定轉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不需審批或備案,成果轉移收入全留歸單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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