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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實施意見

2016-10-12 10:06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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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0日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的實施意見》,從身份定位、成果産權保護、經費支持、子女保障等多個方面出臺措施,切實保障和激勵博士後研究人員在促進人才培養、推動創新創業中發揮引領作用。

《意見》明確,博士後研究人員作為國家有計劃、有目的培養的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在站期間是具有流動性質的科研人員。設站單位應與博士後研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博士後研究人員享受設站單位相同層次在職科研人員待遇或享受同區域市場化薪酬待遇,並按有關規定為博士後研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意見》支持博士後研究人員創新創業,要求加強博士後研究人員科研成果産權保護,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按規定享受國家和自治區創新創業的激勵政策,享受在站期間科研成果轉化收益。《意見》還加大了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扶持力度,其日常經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8萬元。鼓勵博士後研究人員積極參與國家、自治區科研項目申報。對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流動站),成果顯著的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專項經費資助,對建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流動站)且能充分發揮進站博士後作用,成績突出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對進站開展科研活動的博士後,完成課題出站後繼續留在我區工作並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以及完成科研成果並産生重大效益的博士後按規定給予相應獎勵。

《意見》還明確了相關服務保障制度,即為外籍來寧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便利,按照在站時間辦理簽證、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手續。博士後在站人員,可依據本人意願在設站單位所在地辦理常住戶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其遷移。鼓勵設站單位採取多種方式,解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週轉住房。(記者 馬欽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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