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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優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管理

2016-10-13 08:47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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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關於優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自本月起,按照統賬結合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其當月個人賬戶金額的70%實行注資管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劃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參保人員可自行提取,用於補償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支付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健康體檢等費用;其餘30%繼續實行記賬管理,專項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就醫發生的醫保政策內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用。參保人員按照統賬結合模式補繳中斷繳費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向前補繳醫療保險費,以及按規定補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其按規定應補記個人賬戶金額的70%實行注資管理,劃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其餘部分實行記賬管理。按照統賬結合模式參加職工醫保的異地安置人員,其個人賬戶金額全部實行注資管理,劃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其中,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金額,也可劃入本人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專用賬戶。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入職工醫保關係,其轉入的個人賬戶金額全部實行記賬管理。對於因未按統賬結合模式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無法實行個人賬戶記賬管理的參保人員,其轉入的個人賬戶金額可按照注資管理劃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

參保人員因患重病住院治療,年度內累計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含醫保政策範圍外醫療費用)超過5萬元(含)的,其個人賬戶(含歷年個人賬戶)記賬餘額,經本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可一次性提取,並劃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用於補償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申請提取時限應不晚于次年6月底,所需材料和手續按照經辦機構有關規定執行。參保人員因各種原因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其個人賬戶記賬餘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與個人結清。

對於參保人員社保卡金融賬戶已處於激活狀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及時劃轉應劃入個人賬戶部分,保障參保人員根據需要及時提取。對於參保人員尚未申領社保卡或領取後金融賬戶尚未激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對應劃入個人賬戶部分做好分賬管理,在參保人員領取社保卡並激活金融賬戶次月,一次性劃轉應劃入個人賬戶部分及利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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