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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已糾正跨省錯案37件

2016-10-17 15: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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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10月17日電(記者 范春生)設在瀋陽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自掛牌成立以來,高度重視對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審理,至今年9月30日已糾正跨省行政及民商事錯案37件。

近兩年來,第二巡迴法庭以當事人不在同一省份為標準,共受理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49件,佔全庭受理的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總數的17.82%;糾錯37件,佔跨省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總數的14.86%。

“切實做到有錯依法必糾,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當事人訴權,排除各種干擾。真正把中央的改革精神落到實處。”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迴法庭庭長胡雲騰説。

第二巡迴法庭從去年2月2日正式辦公到今年9月30日,共受理案件1783件,審結1583件;開展巡迴審判活動394次,累計參與1240人次,累計工作602天,巡迴法庭作為“家門口的最高法院”的便民利民效應凸顯。

胡雲騰近日在公眾開放日活動上説,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具體要求,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是巡迴法庭的重要職責。第二巡迴法庭高度重視對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對相關案件審理實行“四個堅持”原則,即堅持以公開開庭、公開詢問為基本原則;堅持在接待、詢問、開庭及宣判時“最後一問”原則;堅持合議庭審查意見不一致或者擬改判的案件,必須提交主審法官會議討論直至提交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原則;堅持維護正確裁判權威及依法糾錯相統一的原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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