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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對原産于韓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16-10-24 09:24 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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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佈2016年第57號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産于韓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産品又稱聚氧亞甲基共聚物,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英文名稱:Polyformaldehyde Copolymer,或Polyoxymethylene Copolymer,或Copolymer-type Acetal Resin,或Acetal Copolymer等,英文名稱通常被簡稱為POM Copolymer,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39071010項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産于韓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的上述進口産品的傾銷、傾銷幅度、中國同類産品産業的損害、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調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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