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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文保障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2016-10-24 11: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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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 羅沙)記者24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近日發佈了《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民事商事案件 保障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通知》,為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

據介紹,通知共八條,對涉民間投資民事商事案件審理和執行的理念和原則進行了全面規範,要求堅持保護産權、契約自由、平等保護、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誠實守信、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六大原則,依法化解民間投資中的各類矛盾。

同時,要堅持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為各種所有制經濟提供平等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審理合同糾紛案件,保護合法交易。準確認定合同的效力,正確劃分當事人的合同責任,保護各類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依法妥善審理權益糾紛案件,保護合法投資利益。準確界定産權關係,明確和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合法權利。

此外,通知要求依法妥善審理知識産權案件,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加大對各種侵犯知識産權行為的懲治力度,依法制裁各種形式的不正當行為,依法制止佔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者濫用壟斷地位。

依法妥善審理融資糾紛案件,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法支持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保護民間金融創新,依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依法妥善審理勞動糾紛案件,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有針對性地開展好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優化勞動力要素配置,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提高企業的産業競爭力。

通知同時提出,依法審慎採取強制措施,保護企業正常生産經營。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儘量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不當影響。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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