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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公佈“一站多能”海洋站規劃佈局及“十三五”實施方案

2016-10-27 14:40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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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公佈“一站多能”海洋站規劃佈局及“十三五”實施方案
著力構建基層觀測監測業務網絡

國家海洋局近日印發《“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規劃佈局方案》(以下簡稱《佈局方案》)及《“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十三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有效整合國家海洋觀測監測業務體系,深化“一站多能”建設,完善站點佈局,增強海洋觀測監測、海島監視監測能力,構建基礎紮實、功能完善的基層觀測監測業務網絡,滿足海洋防災減災、生態文明建設和海島保護管理的需要。

《佈局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間要完善海洋(中心)站佈局,形成“佈局合理、一站多能、標準規範”的海洋(中心)站觀測監測業務體系,實現對近岸管轄海域海島觀測監測全覆蓋。

《佈局方案》確定三大規劃目標。一是中心站服務範圍覆蓋沿海所有地市,海洋站觀測監測覆蓋沿海所有縣區,保證在250公里範圍內有一個中心站,100公里內有一個海洋站,為海洋災害預警報、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生態修復整治項目、海島保護管理提供支撐。二是保障重點區域,強化應急響應監測圈,通過一站多點建設,實現海洋觀測監測重點區域海洋站(點)沿海岸線平均分佈間隔在30公里以內;構建海洋應急監測近岸海域整體3小時反應圈,人口密集區、海洋保護區等敏感區域2小時反應圈;以海洋站為支點,形成基本覆蓋我國全部海島的(港澳臺地區除外)監視監測網絡。三是提升能力、標準規範,堅持統一規劃、分類定位、標準化建設、分步實施的原則,構建基礎堅實、功能完善的基層觀測監測業務網絡。

同時,《佈局方案》還明確了四項佈局原則。一是“均衡分佈、全面覆蓋”,綜合考慮全國沿海市縣行政區劃並兼顧管轄岸線長度,按照中心站基本覆蓋沿海主要地市、海洋站覆蓋沿海關鍵縣區的總體原則,實現全國沿海觀測監測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和平衡優化。二是“需求引領、重點佈局”,圍繞海洋權益維護、海洋防災減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島保護管理以及海洋經濟發展等重大國家需求,針對沿海城市和人口密集區、開發強度大的産業園區、濱海重大工程所在區、海洋災害易發區、氣候變化和環境敏感區、重點島礁等重點區域加密佈局。三是“統籌協調、一站多能”,綜合考慮海洋觀測預報、海洋防災減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島保護管理業務需求和能力現狀,整合國家海洋局海洋觀測監測基礎能力,對觀測監測體系未來發展統籌佈局,避免重復建設,提升海洋(中心)站綜合業務效能。四是“生態優先、由點及面”,充分考慮海島及周邊的特色生態系統,優先考慮在生態要素空間疊加的海島上建設監測站點,並能夠覆蓋周邊一定數量海島監視監測工作。

根據《實施方案》,“十三五”期間,國家海洋局擬新增中心站12個、海洋站37個,中心站總數將達到29個,海洋站總數達到110個。其中兼具海洋觀測、海洋監測和海島監視監測能力的海洋站為96個,具備海洋觀測和環境監測或海島監視監測兩項業務能力的海洋站數量為10個,僅具備海島監視監測能力的海洋站為4個。(記者 王自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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