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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

2016-10-28 08:56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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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治區物價局牽頭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經自治區政府研究同意于近日正式頒布。這意味著,我區將更好地發揮聯動機製作用,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此次所確定的保障對象包括: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領取國家助學金的困難家庭大中專(含高職、中職)在校學生。

《意見》規定,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滿足任一條件即啟動聯動機制,向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月所有啟動條件均不滿足時,即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連續3個季度超過5%時,啟動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自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日起,停止發放臨時物價補貼。

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乘積。具體計算公式為:價格臨時補貼標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當地當月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

聯動機制啟動後,各地要按照價格臨時補貼標准保證不低於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影響的原則,結合當地實際, 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臨時補貼標準。

據悉,價格臨時補貼實行“按月計算、按月發放” 的辦法,即達到啟動條件的,要在錨定價格指數發佈後及時啟動聯動機制,並確保在指數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價格臨時補貼發放。(記者 張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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