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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6-10-29 08:40 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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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瘦身” 效能“健身”
福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日前,福州市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凡是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凡是企業可以自主管理的事項,凡是可以通過監管達到目的的,凡是國務院、省政府已公佈取消的事項,一律取消審批。

這是該市第四輪簡政放權,共取消和暫停實施69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74項前置審批條件、簡化39個事項辦理環節、取消30份申請材料,並對20項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多點辦理。

《通知》要求注重審批環節簡化,推動行政審批層級扁平化改革。凡已授權給縣級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職權,市級部門不再保留審批權;凡保留在市級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縣級部門的初審環節。

同時,通過行政審批方式創新和審批流程再造等,為政府效能“健身”。更加注重跨部門審批服務協同,通過並聯審批、會商預審等方式,強化各審批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和協同服務功能。(記者 吳鐸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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