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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第三次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016-11-03 10: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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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11月3日電(記者 張華迎)為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實現京津冀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行動統一,天津市日前對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這是2013年天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發佈以來的第三次修訂。

記者注意到,此次預案主要對預警分級、啟動條件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如新預案規定,當空氣質量指數(AQI)超過200發佈四級藍色預警、AQI持續2天超過200發佈三級黃色預警。天津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主任張凱説,新預案大大降低了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的條件,在預警分級標準上實現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統一。

張凱告訴記者,對比原預案,新預案在應急措施上加嚴了揚塵、工業企業及機動車措施。如在控塵方面,啟動三級預警及以上級別時,在原預案中停止工程渣土運輸基礎上,明確了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同時增加了停止戶外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自2013年10月發佈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來,截至目前,天津共啟動應急響應41次,其中2013年2次、2014年7次、2015年19次、2016年13次。張凱説,通過啟動應急響應,有效減輕了環境空氣污染程度,縮短了污染時間。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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