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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關於推薦2016年運動員、教練員體育運動獎章的通知

2016-11-03 14:34 來源: 體育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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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關於推薦2016年運動員、教練員體育運動獎章的通知
體競字[2016]110號

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中國足協:

為鼓勵和表彰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在2016年第31屆裏約奧運會和重大國際比賽中取得的優異運動成績和為國家做出的突出貢獻,根據新的《運動員、教練員體育運動獎章授予辦法》(體競字[2015]106號,以下簡稱“辦法”),現請你單位協助推薦獲得2016年體育運動獎章的運動員、教練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認真審核成績統計系統內填報的2016年本項目取得運動成績的運動員,查漏補缺,確保相關信息準確無誤;

二、嚴格按照“辦法”要求,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實事求是,確保申報人選的真實、有效。

三、對運動員兼教練員的相關人員,主要以運動員身份獲得體育運動獎章;特殊情況請中心在上報時註明。

四、按照“辦法”中第十條的規定,“運動成績符合標準,但在本年度內出現賽風賽紀和興奮劑問題,或因違法違紀受到過任何處理與處分的運動員和教練員,不得授予體育運動獎章”,請各單位在推薦時認真審核把關,對涉及該條款不宜授予獎章的人員説明理由。

五、請認真填寫以下申報材料,並於11月20日前報競體司:

(一)《教練員體育運動獎章申報表》;

(二)《體育運動榮譽獎章匯總表》和《體育運動一級獎章匯總表》;

(三)成績系統中導出的成績。

以上材料各一式兩份,簽字並蓋中心或協會章。

六、體育運動獎章和證書的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聯絡人:劉  娜

電  話:87182035

傳  真:67112332

附件下載:附件

體育總局競體司

2016年10月3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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