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煤價上漲不會動搖煤炭去産能決心

2016-11-10 07:32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發改委針對煤炭和相關行業健康發展問題回應社會關切表示——
煤價上漲不會動搖煤炭去産能決心

◎ “基準價+市場浮動價”的價格形成機制,既充分體現了市場經濟的規律,又充分尊重了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

◎ 煤價過快上漲並不能説明去産能已經到位,煤炭去産能的決心不會動搖,力度也不能減弱

“目前煤炭供應的基本面是穩定的,不支撐煤炭價格非理性上漲。”針對當前煤炭價格上漲過快的現象,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許昆林説。

在11月9日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包括許昆林在內的多位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就煤炭供需雙方中長期合同簽訂、促進煤炭和相關行業健康發展等問題回應了社會關切。

11月8日,神華集團、中煤能源與華電集團、國家電投集團在京簽訂了中長期合同,雙方鎖定資源數量,商定了基礎價格,約定後續將參照市場變化相應調整。

作為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標誌性事件之一,此次簽訂的合同被認為與以往“定量不定價”的合同有著本質不同。“以前簽的合同量定了,但價格沒有確定,相當於一單一價。這次中長期合同有明確的定價機制,增加了履約監管和違約責任的內容,國家有關方面還將給予相應的支持。”許昆林表示。

據悉,此次合同確定5500大卡動力煤的基礎價為535元/噸,在這個基礎上參照市場的變化做相應的調整。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安全高效的先進産能釋放中,優先支持簽訂中長期合同的企業,鐵路總公司也將在運力上給予優先保障,為合同履約創造良好的條件。

對於4家企業煤炭中長期合同的簽訂,國家發展改革委運行局副局長魯俊嶺給予“充分”“理智”“高效”的評價:“‘基準價+市場浮動價’的價格形成機制,既充分體現了市場經濟的規律,又充分尊重了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避免出現此消彼長的‘蹺蹺板’現象和價格的大起大落。”

魯俊嶺表示,上述企業簽訂的合同基準價為535元,低於當前秦皇島港5500大卡實際合同價(585元/噸),並未受到近期煤炭價格非理性過快上漲的干擾,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我國煤炭價格的合理區間,合同即簽即執行,對於穩定市場供應和價格理性回歸具有重要的影響。

近期煤價的快速上漲,引發部分地區和企業對煤炭去産能決心有所動搖。對此,許昆林強調,煤價過快上漲並不能説明去産能已經到位,煤炭去産能的決心不會動搖,力度也不能減弱。

“當前煤價上漲是階段性需求變化帶來的,個別投機炒作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非理性的成分,這不是長期的趨勢。”許昆林説,從總體上看,煤炭産能過剩的狀況並沒有改變。當前階段性供求基本平衡,是因為通過嚴格執法和實施減量化生産,控制了部分産能。如果把這一部分産能釋放出來,很快就會出現供大於求的局面。

“從長遠看,今後一個時期我國能源消費強度將有所回落,煤炭的市場需求很難有大的增長空間。”許昆林表示,在推進去産能過程中,要遵循市場規律,採取市場化、法治化的辦法,科學把握去産能規模和節奏,保證煤炭市場的基本穩定。

據悉,近1個多月來,有關部門通過實施先進産能釋放措施,煤炭産量已經有明顯提升。9月份當月産量日均環比增長2.9%,10月份主要産煤地區煤炭産量又有了進一步提升。

針對供暖季市場對煤炭需求進一步增加的情況,許昆林表示,除繼續有序有效釋放先進産能、增加鐵路運力、多發多用清潔能源、依法嚴格查處價格違法等舉措外,有關部門還將加強點對點的協調,突出重點保民生,增加重點港口、重點地區和供熱企業的煤炭調入。同時,制定惡劣天氣的應急預案,保證特殊情況下的能源供應。(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