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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新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發佈

2016-11-10 13:23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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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單月漲3.5%即可發價格臨時補貼
我省新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發佈,CPI中食品價格單月漲6%也可啟動

為保基本、促公平,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日前,經省政府同意,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從優化啟動條件、縮短髮放時限、明確資金來源等方面入手,對聯動機制進行了修訂完善,以更加有效地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

2011年初,我省率先建立起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並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要求和實際情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2016年又按照國家發改委等5部委有關部署對聯動機製作了進一步優化完善。

完善後的新機制規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和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達到其中任一條件即啟動聯動機制。啟動條件代表性更強,覆蓋面更廣,糧食、肉類、鮮菜等商品價格變化情況均可得到體現。

同時,聯動機制啟動的考量週期從“連續3個月”縮短為“單月”,價格臨時補貼發放由“按季發放”改為“按月發放”,而且要求在相關指數公佈後的2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位。新機制還進一步明確了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預算提前安排,在制度上給予了充分保障。

另外,我省聯動機制建立之初,明確規定保障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困難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為與國家政策相統一,此次修訂按照國家發改委等5部委要求,將“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修改為“特困人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困難優撫對象”修改為“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保障範圍比原機制保障的範圍更廣。

自2011年聯動機制建立以來,全省已累計向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困難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等近300萬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25億元,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充分肯定。(記者 牛思遠 通訊員 張玉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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