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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相對集中行政 許可權改革擴圍

2016-11-13 11:43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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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通、蘇州工業園區、盱眙縣、大豐區歷時一年多的試點取得成功之時,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昨日,第二批試點正式啟動,涉及7個設區市、1個國家級新區,其中,蘇州、無錫、泰州、淮安在全市範圍改革,常州、鎮江、徐州各選取1個縣(市、區)先行先試,江北新區在南京率先探索。

江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受到高度關注,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今年以來獲國務院領導兩次在專題會議上點讚。二季度,來自中央編辦、國家行政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和省委黨校、南京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對首批試點地區開展評估,認為改革取得預期效果,初步形成了“集中高效審批、分類監管服務、綜合行政執法”的基層政府治理架構,可進行複製推廣。7月份,經國務院同意,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批復我省在鞏固前期試點成果基礎上,積極穩妥擴大試點範圍。

國務院不僅同意在江蘇擴大試點,還下放了改革自主權。省編辦、審改辦主任俞軍介紹,市、縣兩級和各類開發區開展此項改革,以往需報請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批准,現在授權所在省的黨委、政府批准,同意後報中央編辦、國務院法制辦備案即可,為改革進程提速。

目前,第二批試點地區已制定改革方案, 獲批准後即可實施。改革將打破原有體制機制,試點地區組建行政審批局,把分散在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逐步集中,按部門條線開展的“串聯審批”調整為按企業和群眾創業辦事需求為導向的“並聯審批”,推廣“區域評估”“多圖聯審”“多評合一”等新模式,顯著提升政府服務效能。

“隨著改革走向縱深,國家鼓勵‘優秀生’的導向越來越鮮明。”俞軍介紹,中央最近明確,因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需修改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命令的,可由省級政府按程序向國務院提出建議。這意味著,江蘇可以與獲批建設自貿區的省份享受同等待遇。

省委、省政府要求,試點地區要注重特色、務求實效,健全依據責任清單追責機制,完善審批部門與同級機關部門和上下級部門間的銜接配合,構建協調統一、信息共享的“互聯網+審批”平臺,確保簡政放權與有效監管無縫對接。省審改辦將圍繞企業申請開辦時間壓縮了多少、投資項目審批提速了多少、群眾辦事方便了多少等量化指標,發佈各地創業創新政務環境評價指數。 (記者 黃 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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