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互聯網企業為何扎堆颳起反腐風?

2016-11-14 07:22 來源: 工人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11月7日深夜,360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全峰(化名)接到了公司電話,要求他即刻回公司發郵件,解約一個與地方政府簽訂的涉及違規的合同。

全峰的經歷只是各大互聯網公司一些管理人員目前狀態的縮影。近期,各大互聯網公司不約而同地開始內部反腐,清查各類違規人員。10月17日,樂視對外通報7起員工舞弊違規案例,其中包括涉嫌詐騙、招標採購違規、圍標等多種案件類型;10月24日,京東發佈《反腐內部公告》,將過去一段時間查處的10起內部腐敗案件集中進行實名公佈。

掌握規則和流量,易形成尋租空間

曾經作為變革者的互聯網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為了在競爭中獲得先機,不僅要和傳統行業企業纏鬥,還要與同行進行搏殺。“有時對傳統法規遵循都不完善,更何況對內部制度的建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內部制度不完善,對一些腐敗行為有意無意地忽略,造成了這個行業出現大量腐敗和商業賄賂行為。”

互聯網創業企業在跑馬圈地階段,因為有大量風險投資介入,“燒錢”往往不計成本,而一旦內部監管不嚴,就很容易給員工提供尋租機會,讓其內外聯手賺錢,甚至出現公司虧得越多、個人賺得越多的惡性事件。

不少互聯網企業盈利模式往往是在網絡平臺上進行,因此平臺就掌握著規則和流量,相關平臺監管人員就很容易和商家發生不正當利益往來。平臺工作人員往哪個商家身上傾斜,哪個商家就會容易得到好處,如此極易形成尋租空間。

記者梳理一些互聯網公司腐敗案例發現,“收受商家賄賂”是在描述案件情況時出現頻率最高的詞,而在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3起案件中,有2起涉及的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例如,京東商城服飾家居事業部奢侈品部總監欒霽利用職務便利,安排其家屬實際控制的公司與其管理的部門合作違規獲利,同時還涉嫌收受其他供應商的商業賄賂,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而阿裏巴巴處理的“店小二”因為掌握著流量,也成為商家爭相賄賂的“重災區”。

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為之前的“超速”發展埋單

互聯網企業這一輪集體反腐風潮,引發公眾高度關注。一直以創新進步自我標榜的互聯網企業,為何紛紛開始自曝家醜?

經過10年左右高速野蠻發展,目前正在為更健康地積蓄力量,互聯網企業不得不為之前的“超速”埋單。這被認為是“扎堆反腐”的一個原因。

IT行業法律專家趙佔領認為:“這主要出於兩方面考慮,一是對外界表明嚴厲打擊內部腐敗的態度,樹立企業的正面形象;二是對內震懾其他員工,以儆效尤。”他認為,這些企業發展前期過於專注跑馬圈地,忽略了內部規章的完善,甚至以創新為理由“任性突破”,最終在一些灰色地帶屢屢陷入“腐敗”的漩渦,現在理應清查。

“任何一家企業都會經歷內部腐敗的問題,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趙佔領分析稱,“互聯網企業內部腐敗現象,還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從性質來看,也都挺嚴重的,有的是涉及人數多,有的是涉及金額高,有的是犯事的員工級別高,甚至是公司高管,有的金額不高但涉及主營業務。”

一些發展較為成熟的互聯網企業已經開始正視這些問題,併為了自身更長遠發展進行了反腐。

2009年,阿裏巴巴就成立了廉政部,主要職責是調查內部是否存在違反紀律的情況。而在阿裏係的公司內部還運行著一部《阿裏巴巴集團商業行為準則》,該準則對財務利益、關聯交易甚至接受禮品、款待等都作了詳細規定,每個新員工在入職時都必須同時簽訂這個準則。

目前來看,反腐幾乎成為未來互聯網企業發展的關鍵。如果在這一點上被詬病,那麼涉及內部腐敗的互聯網企業的盈利模式就會被質疑,甚至違規。互聯網企業扎堆反腐,不僅是救互聯網相關模式的使用者,更是救自己。(記者 車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