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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工作

2016-11-16 08:2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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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督促領導幹部自覺履行自然資源保護管理責任,紮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日前,青海省研究制定了《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試點方案》。

試點工作以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為審計對象,根據全省主體功能區定位以及自然資源資産稟賦等特點,率先在自然資源分佈較為廣泛的海東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兩個地區開展,重點加強對水、礦産、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資源和重要生態環境保護事項的責任審計,通過審計旨在發現資源環境領域存在的重大違法違紀違規問題、嚴重損毀自然資源資産和重大生態環境破壞的典型問題,以及存在的影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隱患。通過審計對領導幹部進行相應的審計評價和責任界定,藉此強化領導幹部在任期間的責任擔當意識,督促其自覺履行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義務,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為推動試點成果運用,保證專項審計工作落地見效,組織部門將根據領導班子建設需要,結合班子換屆和領導幹部任期調整等工作,每年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委託建議,並按程序納入審計機關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保離任審計工作保持常態化並取得積極成效,有效發揮好規範監督管理幹部、扎紮實實保護生態環境的作用。(通訊員 青組)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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