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共黑龍江省委原常委、大慶市委原書記韓學鍵受賄案一審宣判

2016-11-16 21:44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 16日,吉林省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黑龍江省委原常委、大慶市委原書記韓學鍵受賄案,對被告人韓學鍵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一百萬元;對韓學鍵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韓學鍵在擔任黑龍江省貿易廳副廳長,黑龍江省貿易局局長,黑龍江省大慶市市長,黑龍江省委常委、大慶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職務晉陞、調整及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86.5253萬元。

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學鍵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鋻於韓學鍵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