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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網絡安全法奠定網絡法治化基礎
需完善法律配套

2016-11-18 21: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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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白陽)備受關注的網絡安全法于日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將從明年起施行。在18日中國法學會舉辦的“互聯網治理與法治發展”主題論壇上,多位專家表示,網絡安全法明確了個人信息安全等重要內容,對互聯網法治化發展奠定了基礎,但還需繼續完善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推動現有法律延伸適用到網絡空間。

網絡安全法明確,不得利用網絡發佈涉及實施詐騙等犯罪活動。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沈威表示,網絡時代的詐騙犯罪手法呈現出跨境化、專業化的趨勢,給司法機關的偵查、取證和審判帶來難題。對此,司法部門要繼續深化與相關國家地區打擊跨境犯罪合作機制,建立跨境犯罪信息收集、檢索、交換、傳遞等網絡資料共享體系。

對於當前多發的網絡侵權問題,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呂忠梅認為,傳統的民事立法主要圍繞平臺的注意義務規定平臺責任,忽略了對如何管理用戶行為的明確要求。因此,法律對平臺的責任設計既要立足網絡平臺的特性,避免照搬傳統模式,同時還要考慮企業的實際執行成本,且要避免賦予其不適當的行政監管要求。

中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王紅霞則指出,有關互聯網經濟這種新型商業模式的立法規定和理論研究仍然不足。前不久發生的“魏則西事件”,凸顯出各方對網絡搜索競價排名究竟是廣告形式還是信息檢索服務認識不一。她説,以傳統經濟樣態來構建的法律亟需回應社會的創新發展,解決司法實踐中的窘境。

中國法學會會長王樂泉表示,網絡安全法的出臺為切實維護我國網絡安全奠定了法治基礎,下一步要加快研究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相關司法解釋,同時要理順網絡執法體制機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與執法合作,著力解決執法權交叉、執法權限模糊等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政府引領,企業、社會組織、技術社群、公民共同參與、相互協作的互聯網治理機制,法學界也將組織力量開展高水平科學研究,為網絡法治建設提供科學支撐和法理依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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