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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作出商標民事侵權最高賠償判決

2016-11-18 21: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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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熊琳)18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發佈消息,在一起涉及註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案件中,法院最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1000萬元。這是北京知産法院建院以來,在商標民事侵權案件領域作出的最高判賠金額。

18日,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發佈一起典型案例。原告美巢集團股份公司(簡稱美巢公司)起訴被告北京秀潔新興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秀潔公司)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原告美巢公司係註冊使用在“工業用粘合劑、工業用膠”等商品上“墻錮”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該商標已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在其製造、銷售的同類商品上突出使用“秀潔墻錮”、“易康墻錮”、“興潮墻錮”字樣,已構成侵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基於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墻錮”不屬於該行業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被告秀潔公司將上述文字突出使用於外包裝桶的顯著位置,字體較大,屬於商標意義使用,侵犯了原告美巢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

“法院將市場作為知識産權價值的最佳參照係,使賠償數額與知識産權市場價值相契合。在法律和證據的框架下,不斷加強對知識産權保護的力度。”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院長宿遲表示,通過建立司法的“牙齒”,對侵害知識産權行為起到警示、震懾作用,真正保護原創者的積極性,為中國正在實施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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