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2016-11-20 11:30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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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省公安廳決定從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月19日在全省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據了解,本次整治重點主要有:一、重點車輛。包括重中型貨車、摩托車、超標電動車、燃油助力車。二、重點道路。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亂、事故多發的國省道幹線及縣鄉道路,違法多發、秩序混亂的城鄉道路點段、交叉口,校園、大型廠區出入口及周邊主要道路。三、重點違法行為。酒(毒)駕、超速(現場超過規定時速10%)、超載30%以上,涉牌、涉證、逆向行駛、違反規定超(會)車、違法掉頭和駕駛拼裝、報廢、逾期未檢驗車輛,摩托車超員、不戴安全頭盔等。(記者 何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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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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