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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證監會已對26宗市場操縱案進行行政處罰

2016-11-20 18: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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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 王都鵬、劉慧)近日“滬港通”開通兩年來首例跨境操縱市場案件被查處,市場目光又一次聚焦操縱市場行為。據統計,今年以來已有26宗操縱市場案件被證監會行政處罰,佔同期行政處罰案件的近兩成。

數據顯示,2011年證監會查結市場操縱案件9起,2014年19起,2015年攀升至71起。2016年上半年,證監會新立案市場操縱案件52起,比2015年同期增長68%。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市場操縱案件有五大特徵:第一,將一種或多種傳統操縱手法與新産品、新業務、新技術、跨市場、跨邊界等新事物、新情況相嫁接,導致操縱形式不斷翻新,取證、認定難度前所未有;第二,不少個人大戶操縱手法兇悍,在敏感時點進一步加劇市場波動;第三,操縱行為人利用融券、場外配資等杠桿融資撬動鉅額資金,放大違法收益,案件罰沒款金額隨之屢創新高;第四,有的私募基金、諮詢機構和人員與上市公司內外勾結,打著“市值管理”的旗號操控信息披露節奏和內容,濫用信息優勢操縱市場破壞投資者信心;第五,通過本地或跨境程序化交易高頻雙向申報、頻繁撤單甚至自成交,濫用技術優勢操縱市場破壞公平。

據了解,由於操縱行為的複雜性、多樣性和快速流變性,全球監管機構對其並沒有形成統一的定義或認定標準。這類案件既是世界各國證券監管機構查處的重點,同時也是一個難點。從中國證監會的表態來看,對於操縱市場行為是“零容忍”的,發現一起打擊一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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