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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拳整治“為官不為”現象

2016-11-23 09:18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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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通報了9起“為官不為”典型問題,涉及執法監督、安全生産、拆遷補償、民生救助、財務管理等多個方面,不少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其中有幹部因禦寒棉被等救濟物資發放不及時而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近年來,隨著“四風”整治的深入,對權力監管越來越嚴,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黨員幹部作風明顯好轉。與此同時,一些黨員幹部感到“為官不易”,思想滑向另一個極端,不敢擔當、躲事怕事、為官不為。

對那些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大事幹不了、小事不願幹的“太平官”,從2013年起,我省就出重拳整頓幹部隊伍,具體提出17條措施,列出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的5類21種情形,及時發現、調整。

全省各地圍繞“敢擔當、有作為”,相繼開展治理為官不為的探索實踐。鄉鎮(街道)“點單”出題,書記、縣長領銜“迎考”,責任部門答疑解難,辦公地點從機關搬到鄉鎮(街道)一線……在慶元縣,每月一次的鄉鎮工作現場交流會或街道現場辦公會,已成為考驗幹部擔當能力的固定“月考”。

去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調研期間指出,從嚴治黨是一個永恒課題,黨要管黨絲毫不能鬆懈,從嚴治黨一刻不能放鬆。對一些幹部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

同年10月,省委出臺了關於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的若干意見,針對各種為官不為的“病症”,對症下藥開出方子,治病救人:對能力不足的幹部,加強培訓和鍛鍊,有針對性地開展轉型升級、創新驅動、城鄉建設等培訓,優化知識結構,提升專業化能力,並且選派幹部到基層一線實踐歷練,推動幹部在實踐中錘煉黨性、增長才幹;對擔當精神缺乏的幹部,樹立鮮明的用人導向,大力選拔敢抓敢管、擔當有為的“獅子型”幹部;對不作為幹部,通過改進實績考核評價辦法,防止唯票、唯分評價幹部,注重在改革發展主戰場、經濟建設第一線、社會治理最前沿考察識別幹部。

今年初,奉化制訂出臺了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暫行辦法,在列出60條“負面清單”的同時,建立幹部的“召回”機制,通過離崗集中教育培訓、安排實踐崗位鍛鍊等辦法,視情安排原職或給予相應組織處置,避免“一下定終身”。

我省多地還探索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允許試錯、責任豁免的改革容錯免責機制。對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關精神決策實施,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支持保護敢抓敢管、堅持原則的幹部。

為官不為,何以為官?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黨員幹部應時刻不忘組織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如果任由為官不為的現象蔓延,敗壞黨員幹部形象,改革發展大計必受其害。

今年以來,我省通過強化幹部日常管理監督,針對為官不為問題開展專項督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等一系列舉措,進一步在幹部隊伍中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氛圍。今年1月至8月,全省767名領導幹部因對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不力等受到責任追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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