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寧夏回族自治區《關於深化全區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

2016-11-24 14:59 來源: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法治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近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全區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寧黨辦[2016]84號),標誌著我區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的綱領性意見重磅出臺。

中央兩辦《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出臺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將律師制度改革納入全區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統籌謀劃。司法廳積極響應迅速行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研、協商和溝通、落實工作,為我區《實施意見》出臺奠定了堅實基礎。《實施意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貫徹中央關於律師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執業為民,堅持從實際出發,分7個部分27個方面明確了我區今後一段時期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任務措施, 是推動我區律師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實施意見》緊密結合我區實際,亮點舉措突出:在加強律師事務所規範化建設方面,鼓勵支持區內、外省市律師事務所及新申請執業律師到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南部縣區設所執業,探索南部山區國資律師事務所改革機制。在完善律師執業救濟機制方面,提出建立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絡會議。在建立法律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方面,提出將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教育培訓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方式,合理確定法律服務報酬。在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方面,要求鞏固和擴大律師行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新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分所,要同步建立黨組織或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新申請執業律師、律師流動執業要按規定同步接轉組織關係。在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方面,要求將律師作為專門人才納入自治區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定期舉辦法官、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逐步增加律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名額,探索在政協委員中設立法律或律師界別。在發揮律師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方面,提出建立律師專家庫,倡導每名律師每年提供不少於24小時的志願服務,每名律師每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於3件。

今後一段時期,我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將把貫徹落實《實施意見》作為首要工作任務,認真組織學習,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完善配套政策,落實扶持和保障措施,形成貫徹落實文件的合力,確保《實施意見》的各項工作任務順利落地,措施順利推進,取得良好成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