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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財政兩項調研成果轉化為國家稅收政策

2016-11-25 09:09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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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獲悉,由省財政廳牽頭完成的兩項調研成果近期轉化為由國家出臺的《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稅收政策》和《關於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稅收政策》。

近年來,省財政廳在開展稅收政策調研工作中,對西安交通大學等省內11所高校後勤集團幾年來的經營情況、學生公寓和食堂運營等情況進行了調研,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今年高校秋季開學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將該調研成果轉化為稅收政策,下發了《關於繼續執行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徵房産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自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的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入和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自2016年5月1日起,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徵增值稅。

與此同時,省財政廳牽頭財政部關於供熱企業稅收政策調研,對西安、咸陽等市區供熱企業生産經營、稅收繳納等情況進行了調研,從支持企業發展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議。在2016年供暖季,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吸納了調研意見,下發《關於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結束,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而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免徵增值稅;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免徵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記者 楊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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