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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佈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2018年起實施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

2016-11-26 17: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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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1月26日電(記者 楊玉華)安徽省教育廳日前公佈安徽省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辦法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從2018年起,安徽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實行合格性考試和等級考試,社會人員也可以報名參加。同時將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進行全過程記錄。

根據公佈的《安徽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普通高中課程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合格性考試設置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等級性考試設置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必須參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後,方可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在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等級性考試。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其中合格性考試每個科目每生只考一次,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可以申請補考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將作為普通高中學歷(力)認定的主要依據。普通高中學生修習的學分達到課程方案規定的要求,參加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各科目獲得“合格”等次,可以獲得安徽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社會人員須參加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各科目獲得“合格”等次,方可獲得安徽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成績以細化等級賦分方式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與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同時公佈的還有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該辦法也將於2018年正式實施。根據這一辦法,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將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進行全過程記錄。普通高中學校可基於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徵,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並分年級在上述五大指標框架內增設反映學校辦學特色的評價內容。安徽省將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記錄、錄入典型材料和客觀數據,經整理、審核、公示後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實施辦法要求,安徽省高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2019年起,高等學校在安徽招生章程中應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並提前公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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