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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佈首批重特大疾病醫保範圍

2016-11-30 09:38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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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佈首批重特大疾病醫保範圍
33種“大病”住院可報銷

2017年起,我省將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11月29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了《關於做好我省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待遇水平,兒童白血病、肺癌等33個住院病種和終末期腎病、血友病等10個門診病種將納入首批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範圍。

哪些“大病”可以報銷

“重特大疾病,是指‘診斷明確、治療規範、療效確切’的大病。”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説,能夠納入醫保報銷的重特大疾病,需具有規範臨床診療路徑和質量控制標準,且在治療過程中,個體費用清楚、差異較小,支付標準易於確定。

根據以上標準,我省在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單病種結算管理和原新農合實行重特大疾病保障管理的病種基礎上,確定了第一批醫療保障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種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33個,門診病種包括終末期腎病、血友病等10個。

上述保障病種實行動態管理。納入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範圍的門診病種,不再同時納入各地門診重症慢性病病種範圍。

按照《通知》,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實行單病種結算管理。其中,對住院病種實行限價管理,對門診病種實行限額管理,例如6歲以上血友病患者治療費用最高報銷8萬元。一個參保年度內,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種患者同一種疾病限享受一次報銷政策,但14歲以下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和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受報銷次數限制。

治療重特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均不設起付線。住院治療的,在省、市、縣級醫療機構限價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分別按65%、70%、80%的比例進行支付,超出限價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門診治療的,在統籌基金限額標準內,腹膜透析補償比例為85%,其他門診病種補償比例為80%。

“大病”報銷如何管理

根據《通知》,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實行定點救治。省級醫保經辦機構確定各病種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醫保經辦機構確定各病種本地定點醫療機構。一個參保年度內,參保患者可自願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參保地確定的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的,按當地相關規定結算醫療費用;在省級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的,只需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省級醫保經辦機構通過省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平臺與定點醫療機構按月結算。

《通知》自即日起至12月5日在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眾有意見或建議可向有關部門反饋。2017年1月1日,我省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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