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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補充能源轉向替代能源——《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加快推動風電産業發展

2016-11-30 19: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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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劉羊旸、何雨欣)為促進風電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了《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規劃明確,將持續增加風電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實現風電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轉變。

2020年底風電累計並網裝機容量將達2.1億千瓦以上

根據規劃,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並網裝機容量將達到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並網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風電年發電量將達到4200億千瓦時,約佔全國總發電量的6%。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指出,目前,國際上清潔能源的發展是主調。基於氣候變化、環境污染等因素,很多國家都在努力發展風電等清潔能源。我國風電資源豐富,發展風電是深入推進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促進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按2020年風電發電量測算,相當於每年節約1.5億噸標準煤,減少排放二氧化碳3.8億噸,二氧化硫130萬噸,氮氧化物110萬噸。

根據我國風電開發建設的資源特點和並網運行現狀,“十三五”時期風電主要佈局原則是:加快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陸上風能資源、有序推進“三北”地區風電就地消納利用、利用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優化資源配置、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建設。

我國風電發展面臨三大挑戰

規劃指出,隨著應用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國風電發展面臨著三大挑戰:

一是現有電力運行管理機制不適應大規模風電並網的需要。我國大量煤電機組發電計劃和開機方式的核定不科學,輔助服務激勵政策不到位,跨省區補償調節能力不能充分發揮,局部地區風電消納受限問題突出。

二是經濟性仍是制約風電發展的重要因素。與傳統的化石能源電力相比,風電的發電成本仍比較高,行業發展受政策變動影響較大。同時,反映化石能源環境成本的價格和稅收機制尚未建立,風電等清潔能源的環境效益無法得到體現。

三是支持風電發展的政策和市場環境尚需進一步完善。風電開發地方保護問題較為突出,部分地區對風電“重建設、輕利用”,對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落實不到位。産業優勝劣汰機制尚未建立,産業集中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十三五”風電發展明確多項重點任務

面對新形勢和挑戰,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我國風電發展的重點任務:

——有效解決風電消納問題。通過加強電網建設、提高調峰能力、優化調度運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統消納風電能力,促進區域內部統籌消納以及跨省跨區消納。

——提升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開發利用水平。重視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發展,將中東部和南方地區作為我國“十三五”期間風電持續規模化開發的重要增量市場。

——推動技術自主創新和産業體系建設。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産業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産業技術進步,提升風電發展質量,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風電技術研發和設備製造體系。

同時,重點任務還包括完善風電行業管理體系、建立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加強國際合作、發揮金融對風電産業的支持作用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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