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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116項創新改革2017年全面推進實施

2016-12-02 09:05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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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加快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有了行動指南。近日,省政府印發《廣東省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提出,廣東力爭通過3年努力,基本構建推進全面創新改革的長效機制,初步構建創新型經濟體系框架,率先形成符合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和粵港澳創新圈,在全球創新體系中的影響力明顯提升,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強保障,為全國加快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破解創新驅動發展瓶頸作出的重大部署。2015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廣東省等8個區域率先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2016年6月24日,國務院正式批復《廣東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案》(簡稱《試驗方案》),明確提出“將廣東建設成為體制創新的探索者、科技創新的生力軍和産業創新的策源地,努力使廣東創新驅動發展走在全國前列、躋身世界先進行列”。《行動計劃》對《試驗方案》提出的各項主要任務和改革舉措進行了細化分解。

省發展改革委、省創新辦負責人1日在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行動計劃》的基本情況。該負責人表示,我省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主要圍繞“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先行省”這一核心目標,突出珠三角創新引領與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聚焦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完善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推動科技金融産業融合發展等三方面體制機制創新,實施共100項省屬權限創新改革事項,並從發揮市場和政府作用、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激發創新者動力和活力、深化開放創新等四個方面,加快推進16項經國家授權在我省先行先試的改革事項,以制度政策改革促進我省創新型經濟發展。

《行動計劃》要求,對於國家授權改革事項,省有關單位要根據“成熟一項、實施一項”的原則,儘早啟動實施一批改革事項,爭取年底前大部分能夠落地實施,2017年全面推進實施。對於本行動計劃提出的省屬權限改革事項,須于2016年底前出臺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實施。(記者 謝慶裕 通訊員 張玉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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