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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城首次限行機動車

2016-12-02 11:30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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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4天,太原市污染物濃度將持續維持較高水平,氣象條件不利於擴散為應對空氣重污染,自12月1日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Ⅱ級)響應

限行區域內所有行駛的機動車按車牌尾號限行

2日限行“1”和“9”;3日限行“2”和“8”;4日限行“3”和“7”。(尾號為英文字母的車牌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為應對空氣重污染,太原市政府決定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12月2日起連續3天,對在太原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含臨時號牌車輛)採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這是太原市首次對機動車採取限行措施。

此次限行時間為12月2日0時至4日24時。限行區域為:繞城高速東環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晉中段)以西,繞城高速北環段以南,繞城高速西環段、青銀高速(太原羅城至清徐段)以東,小牛線、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範圍內。

限行措施: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限行,12月2日限行“1”和“9”,12月3日限行“2”和“8”,12月4日限行“3”和“7”(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載貨汽車執行通行證和尾數限行規定。

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警用車、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在採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記者 曹秀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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