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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風建設,行百里者半九十

2016-12-05 07:26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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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黨的號角;4年後,“一陣風”的憂慮、“抓小事”的異議、“走著瞧”的心態,已經隨風飄落。今天我們透過一線記者的觀察,共同回看八項規定頒行以來的作風之變,乃至整個社會靜水深流的巨大變化。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看到成績的同時,更多變化需要我們一起去成就。

——編 者

“自從有了八項規定,出去吃飯像做賊,擔心被拍了上網,回單位也不好報銷。”中部省份一位機關幹部感嘆,“因為一頓飯挨處分,甚至影響進步,巨不划算!”過去4年,八項規定不經意中成為黨員幹部的口頭禪,更是緊箍咒。

紀律挺起,鐵規生威。4年來,中央從我做起、率先垂范,全黨看齊跟進、狠抓落實,全國範圍內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7萬人。與此同時,群眾發現會所歪風弱了、送禮包車的人少了、政府機關的大門暢通了、幹部的辦公室變小了、服務態度熱情了、辦事效率提高了……作風改到群眾心坎上,是滿滿的“獲得感”。

“小切口”推動“大變局”,關鍵在於織密了制度的籠子。以公款吃喝為例,在一個省直機關處級單位,過去有的幹部一抹嘴拿回一摞發票,每年公款吃喝幾十萬元,後來全面收緊,公款接待不僅要有對方公函,還得附上就餐人員名單和菜單;另一家機關單位前不久對公款吃喝“回頭看”,要求這4年餐飲發票報銷者逐項説明。如果説不出道道,一律退款,有一名中層幹部就退了幾萬元……公款吃喝的報銷,曾經就是辦公室主任和會計一起“編故事、湊數字”,現在會計像審計,再也不好造假了。正是制度的力量,保障八項規定嚴格貫徹落實,將治黨、治吏、管權推向新高度。 表面看,八項規定只有八條,實則是涉及轉作風方方面面的一個完整體系,打開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序幕。全面系統地落實八項規定還需久久為功。

比如,有些地方管住了官員的嘴,但還沒放開幹部的腿。一提八項規定,許多人首先想到不能公款吃喝、不能髮發獎金等,好像只跟“花錢”有關。實際上,八項規定的第一條就是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當前,有的地方在這方面説得多、做得少。特別是公車改革後,許多幹部沒了專車,有人就以出行不便為藉口,不願下基層和群眾面對面,而習慣於在辦公室鍵對鍵、話筒對聽筒。幹部不接地氣,自會滋長官氣,決策就少了底氣。

還有的單位文件瘦身了,會議卻發胖了。許多工作把開會當“落實”,大會小會都要求一把手參加,派副手去都被視為“不重視”。曾經,華北地區一位縣委書記為此發火:今後沒有書記縣長批准,任何部門不準隨便叫鄉長書記回縣城開會,有問題到一線解決。放眼文山會海,有些會議確實缺幹貨,領導參加也是陪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內容。如果幹部一年到頭忙於“泡”會、跑會,試問有多少時間做調研、抓落實?

少數幹部認為頭上金箍多了,肩上擔當就少了。有的視規定為枷鎖,缺少“內生動力”,開始混日子;有的做事怕擔責,批文踢皮球,轉一大圈又回到原點;有的當官像蝸牛,凡事慢半拍,遇事先伸觸角探探,發覺不對頭立刻縮回。其實,八項規定不是在限制幹部做事,而是在規範幹部規矩做官、乾淨做事。可惜有人揣著明白裝糊塗,以此作為懶政怠政的擋箭牌。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正是鼓勵幹部放下包袱、甩開膀子,大幹一場。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規定再多再好,不落實、假落實都是虛空,稍一鬆勁就會前功盡棄,反彈就會變本加厲,這是歷史的教訓。當下,“不敢”的氛圍已經形成,要害在於抓常、抓細、抓長,讓“不能”成為常態,讓“不願”成為自覺。這也是公眾的殷切期待。張志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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