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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農房正式納入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範圍

2016-12-06 14: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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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6日電(記者 王陽)記者從山東省地震局了解到,本月起《山東省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辦法》開始施行。這意味著,從12月1日起,山東農房正式納入了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範圍。

在山東濟寧市汶上縣寅寺鎮河灣村,村民何樹粱家的抗震房剛剛完工。在汶上縣,約四成農民都住上了抗震房。何樹粱説:“雖然建一平方米抗震房比以往多花40多塊錢,但家人住得放心。”可喜的是,按照該辦法規定,農村居民自建住房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財政補助。

該辦法共20條,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管理中的職責作了明確規定。辦法提出,農村居民新建住房應按照不低於地震烈度7度進行抗震設防,要制定農村住房抗震技術標準和技術導則,組織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加強農村建築工匠抗震設防技術培訓,組織開展地震高烈度區和地震高風險區農村住房抗震性能調查和評估,對於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農村自建住房給予財政補助,鼓勵研發推廣提高農房抗震設防的新技術和新工藝。

據山東省地震局政策法規處介紹,城裏的房子早已納入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農村的房子一般只有學校和醫院納入了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而山東是地震災害多發省份,存在發生中等強度以上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地震活動分佈廣、強度大、震源淺、致災重。辦法的實施,有利於加強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提高農村住房抗震設防能力、保護農村居民生命和財産安全,促進山東省城鄉防震減災整體能力的進一步提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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