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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組織宣貫《航班正常管理規定》

2016-12-07 07:20 來源: 民航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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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2日,民航局在京召開《規定》宣貫電視電話會議。王志清副局長出席會議,並就宣貫和落實《規定》、進一步做好航班正常工作提出要求。

王志清強調,《航班正常管理規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航班正常管理方面的規章,是保障航班運行正常、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也是全行業提高運行品質、踐行真情服務的具體舉措。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規定》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規定》的宣貫和實施工作。要緊密結合廣大旅客集中關切的航班延誤原因界定、延誤後的信息告知方案、投訴的及時反饋與回應以及服務保障流程等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航班正常性考核、信息通告、航班延誤與取消原因判定以及投訴反饋等四個機制。要把《規定》要求落到實處,做到制度到位、規範到位、培訓到位,用真情服務贏得社會和輿論的理解,共同營造良好的航空運輸環境。

會議指出,航空公司、機場、空管及各保障單位是航班正常和延誤處置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單位要認真宣貫《規定》,把規章要求、法定義務和相關法律責任與本單位、本部門的運行操作手冊、職工崗位培訓相結合,切實把規章要求宣貫、落實到每一個工作崗位、每一名一線員工。航空公司要根據規章要求,及時開展運輸總條件、公司手冊、銷售代理和地面代理相關協議的修訂工作,完善機上延誤應急預案和大面積航班延誤應急預案,全面梳理航班延誤後各項旅客服務保障流程;機場要整合地面資源,提高地面運行效率,牽頭修改、完善大面積航班延誤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培訓和演練;空管部門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努力提升管制指揮效率,進一步提高CDM信息的準確性,針對規章關於天氣狀況、流量控制和航班出港延誤後放行等信息通告要求,完善信息發佈渠道,為航空公司、機場高效運行提供良好的保障條件;民航各級行政機關要對各項規章實施準備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加強規章實施的監督檢查,以強有力的監管倒逼各運行保障單位提高貫徹規章要求、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

民航局、各地區管理局及監管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地區空管局、國內運輸航空公司、運輸機場公司分管領導,港澳臺航空公司、外國航空公司代表,以及相關民航保障企業、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的負責人分別在主會場和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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