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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各地陸續公佈環境信訪問題辦理結果

2016-12-07 10:51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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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我省各地積極查辦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環境信訪問題。12月6日,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當日移交我省環境信訪問題31件,信訪督辦組已經全部批轉相關市(區)辦理。累計移交301件。從涉及區域看,301件信訪問題涉及12個市(區),其中西安125件,寶雞20件,咸陽45件,銅川5件,渭南31件,延安4件,榆林12件,漢中17件,安康12件,商洛15件,西鹹新區9件,韓城6件。信訪問題數量居前三位的西安佔41.5%,咸陽佔15%,渭南佔10.3%。從涉及類型看,301件信訪問題涉及大氣污染156件,佔51.8%;涉及水污染48件,佔15.9%;涉及固體廢物管理32件,佔10.5%;涉及噪聲污染34件,佔11.3%,涉及生態等其他問題31件,佔10.5%。各地按辦理期限已經辦結94件,全部通過媒體公佈。各地辦理中共取締限産停産6家,責令整改19家,處罰5家,罰款34.3萬元,約談24人,問責33人。

西安:瞄準頑疾快整改

西安市各區縣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的要求,以環保督查為契機,全力落實整改,破解困擾群眾多年的環保頑疾。截至12月6日,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轉辦中央環保第六督察組交辦涉及西安市環境信訪件125件,目前已辦結67件。

戶縣大王鎮眉塢紙業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就被戶縣政府依法關閉,群眾舉報這裡一直進行生産,並將含有化學鍍鎳、氰化鍍鋅的廢水、廢液偷排到污水渠,甚至澇河。在此次督查調查發現,西安德宇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私自佔用眉塢紙業公司廠房進行電鍍生産,但未發現廢水亂排放的情況。據此,戶縣政府已取締西安德宇機械科技有限公司,拆除所有設備;對企業産生的電鍍廢水規範處置;對該公司擅自建設化學鍍鎳生産項目立案查處,公司責任人已移交戶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戶縣環保局對1人進行誡勉談話;對1人行政記過處分;大王鎮黨委對1人黨內警告處分;1人進行誡勉談話。

群眾反映,在未央區北二環東段的西安市市政設施管理局瀝青攪拌廠,白天不生産晚上燒瀝青,排放出強烈的有毒有害氣體,問題已持續三年多。此次調查發現,該瀝青攪拌廠主要從事公路瀝青拌合料生産,年産大約30萬噸瀝青拌合料,存在粉塵、噪音及氣味污染。今年9月,環保未央分局根據周圍居民投訴,對該廠下達了《限期整改決定書》,限期整改到期後,該廠仍未達到標準要求。環保未央分局隨後於11月對該廠下達了《停産整改決定書》,責令2017年1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環保未央分局約談了該公司工程部部長、瀝青攪拌廠廠長及環保專幹。該公司給予兩名相關責任人警告處分。

咸陽:加大問責促整改

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咸陽轉交相關信訪件後,咸陽市委立即轉交有關責任單位,從嚴從實查辦,並跟蹤督促檢查,做到了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截至12月6日,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轉辦中央環保第六督察組交辦涉及咸陽市環境信訪件45件,已按期辦結10件。

其中,群眾投訴,“三原縣廣東聯塑有限公司污水亂排、濱港新區小區將黑色臭味生活污水排入已取締煤場隔壁的一個坑內”。經查,部分屬實。目前,三原縣政府已抽走污水,正組織機械車輛填坑,並據規定,對渠岸鎮主管企業的副鎮長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對三原縣渠岸鎮企業辦主任給予警告處分,對三原縣住建局市政管理處副主任給予警告處分。

群眾舉報,“涇陽縣三渠鎮北于村村口東邊,幾個明顯的大煙囪旁邊有個玻璃廠,生産期間水質污染,嚴重污染地下水;且排放煤焦油,環境污染也很嚴重”。經核實,部分屬實。11月30日,涇陽縣環保局檢查發現企業存在未設置專業存放場所、未設置危廢標識等問題,目前,已依據相關規定,擬合併處以20萬元罰款。陜西安興玻璃製品有限公司對車間主任和危廢管理員進行嚴重警告,分別罰款500元;涇陽縣三渠鎮副鎮長做書面檢查,涇陽縣環境監察大隊四中隊隊長和監察員被誡勉談話。

渭南:重拳出擊抓整改

渭南市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要求,把責任明確到位、措施落實到位、問題解決到位、查究問責到位,重拳出擊,一件一件抓好落實,努力在辦理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和案件上取得實效。目前,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轉辦中央環保第六督察組交辦涉及渭南環境信訪問題31件,該市已經按期辦結4件,其他27件正在抓緊辦理。

群眾投訴,2016年5月在華州區蓮花寺鎮陜西華山監獄廢舊老監區建設的陜西子目非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石粉加工廠),至今生産石料1萬多噸,粉塵嚴重,無環評手續。12月1日,中共渭南市委督查室督辦華州區委進行查辦,投訴屬實。在投訴轉辦前,11月17日,華州區環保局對該企業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處以5萬元罰款,並責令停止生産;11月18日對該企業進行了查封。針對該公司無“環評”手續的問題,華州區環保局將按程序進行“環評”審核,屆時,將根據審核結果決定是否予以關閉或者搬遷。針對該公司違法問題,對負有直接責任的陜西子目非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廠長予以撤職。

群眾反映,潼關中金冶煉廠掩蓋生産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為了應對上級環保部門的檢查,用消防栓將含有重金屬的紅色礦渣直接沖洗排放到尾礦壩後面的溝裏。12月1日,中共渭南市委督查室督辦潼關縣委進行了查辦。潼關縣環保局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立案查處,處以1萬元罰款,並責令限期整改。目前整改已到位,罰款正在執行中,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中金冶煉有限責任公司二分廠4人給予了警告,並分別進行了經濟處罰。

投訴指南:根據安排,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左右。督察進駐期間(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9-68899170,專門郵政信箱:西安市第800號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早8:00-晚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陜西省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督察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記者 王睿 通訊員 余一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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