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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依法對美敦力價格壟斷行為罰款

2016-12-07 14:48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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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依法對美敦力價格壟斷行為罰款1.185億元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法對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敦力”)與其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心臟血管、恢復性療法和糖尿病業務領域醫療器械産品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185億元。

美敦力在中國境內市場採用轉售的方式銷售醫療器械産品,其交易相對人包括平臺商和一級經銷商。現查明,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過經銷協議、郵件通知、口頭協商等方式,與其交易相對人達成壟斷協議,限定相關醫療器械産品的轉售價格、投標價格和到醫院的最低銷售價格,並通過制定下發各經銷環節的産品價格表、內部考核、撤銷經銷商低價中標産品等措施,實施了價格壟斷協議。美敦力還採取了縱向限制銷售對象和銷售區域、限制經銷競爭品牌産品的措施,進一步強化了縱向價格壟斷協議的實施效果。

目前,我國高值耗材和可植入醫用設備的市場競爭整體並不充分,並且廠商主要採取轉售的銷售方式,經銷商之間的公平競爭是促進産品競爭、形成合理市場價格的重要方面。美敦力在心臟血管、恢復性療法和糖尿病相關醫療器械領域處於行業領先位置,其嚴格限制轉售價格的行為,排除、限制了經銷商之間的競爭,限制了醫療器械品牌間的競爭,維持了相關醫療器械産品高價,阻礙了市場價格機制正常發揮作用,增加了患者負擔,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美敦力與其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固定向第三人轉售涉案産品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涉案産品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且不符合《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豁免情形和豁免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法責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實施價格壟斷行為,並處2015年度涉案産品銷售額4%的罰款,計1.1852億元。

在調查期間,美敦力主動制定了整改措施,全面取消轉售價格限制,允許平臺商直接向終端銷售,不再限制經銷商向跨區購買者進行銷售,在具有市場力量的産品經銷中取消排他銷售限制,修訂經銷協議、招投標管理制度、經銷商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加強員工反壟斷培訓,完善公司反壟斷合規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行持續跟蹤監管,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加強醫療器械行業反壟斷監管,制止生産、銷售等環節中的各種限制競爭措施,嚴肅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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