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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報多起領導幹部違規承包經營農村土地問題

2016-12-07 16: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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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12月7日電(記者 段續)吉林是農業大省,在極少數幹部眼裏,農村土地成了他們眼中的香餑餑。為此,吉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整治和查處黨政機關幹部和國企領導人違規承包經營農村土地問題,近日通報了多起典型問題。

2012年至2014年,白山市政協原副主席褚來福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請託人崔某在八道溝鎮購得22.93公頃林地,又指使崔某將該林地送給其弟褚某為法人代表的公司無償使用,並將林權證變更至其妹夫李某名下。為掩蓋事實真相,在褚來福授意下,崔某將該林權證重新變更至自己名下,並與另一公司簽訂虛假協議,對外宣稱該林地為雙方合作種植人參用地。褚來福還因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6年4月,龍井市政協原文教衛體委主任金光允在擔任龍井市殘聯理事長期間,個人出資7萬元,以市殘聯名義與智新鎮龍南村簽訂集體土地買賣合同,購買該村一塊1000平方米土地,並先後在該地塊自費建設130平方米住房和410平方米養老院用房,至今未取得産權證。金光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1年至2013年,梨樹縣商務局原副局長阮書偉阮書偉未經林業部門批准,非法佔用林海鎮雙山村三門李屯南集體林地99.585市畝種植玉米,致使林地植被毀壞殆盡。阮書偉受到撤銷黨委委員、撤銷副局長職務處分。

2014年8月,長白山森工集團黃泥河林業有限公司額穆林場原場長史艷東利用職務之便,個人出資5.7萬元,擅自將該林場1.5公頃地塊開墾成參地,之後以39萬元價格轉包給當地農民景某至2020年。史艷東還因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2011年8月,吉林市龍潭區林業畜牧局楊木林場場長元立勳在擔任龍潭區林業畜牧局江北林場副場長期間,明知其妻姜某申請臨時佔用林地3000平方米的手續不全,仍然違規進行現場勘查並通過初審,致使該林地申報獲批後被姜某違規佔用至2015年6月。元立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09年至2014年,公主嶺市毛城子鎮敬老院原副院長劉國軍未經林業部門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的農田防護林地內種植玉米,導致林地植被和土壤層遭到嚴重破壞、生態功能喪失、生物多樣性毀滅。劉國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追究刑事責任。

吉林省紀委通報指出,以上典型問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必須堅決查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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